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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璎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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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寻荷笑的合不拢嘴,沈曼心这样问,着实让她心里开心极了,拉起她的手,说道:“我在村里开了一个卖布料的铺子,铺子也就早上的生意忙上一些,中午还去给私塾里的孩子们做饭,孩子们吃我做的饭菜吃的可香了,虽然是做卖布料生意的,大家伙都劝我开个酒楼……”

安寻荷滔滔不绝的说着话,乔璎玑只是吃着饭菜,听着两人左一句右一句的说话。

安寻荷一打开话茬,什么都开始说,还答应了沈曼心,给她做身时兴的衣裳。

一转眼的时间,三日的时间过去,乔璎玑总算是复刻出尸骨,一模一样的。

其实也并不难,她选择了最简单的能够完成的办法,便是用水泥,然后用石灰涂抹成白色。

水泥在这个世界并没有出现,幸好,乔璎玑还记得现代水泥的做法,所以,最终能够做出尸骨的样子,又用铁丝连接到一起,已经有八九分相像了。

沈曼心看着眼前乔璎玑做出来的尸骨,已经很是惊讶了,能有八九分相像已经很难得了,这一两分不相像的地方,主要是因为质地上的原因,抛开质地,真的是很相像了的!

“不知师父觉得可还满意?”乔璎玑问道。

沈曼心好久都说不出话来,最终轻喃一声道:“满意,我也该给师父寻个日子入土为安了……”

沈曼心好像了结了一大心事,整个人身上的担子好似松了下来。

安寻荷知晓她要安葬师父的尸骨,也就跟着一起留下来帮个忙,等忙完一切,这才回村里去。

她也不能在这里待太久,家里还有一个铺子,要时常照看着,能不能一直让晚娘看着,反正在这里待着的这段时间,也算是了解了沈曼心的一些事情,不是那种坑蒙拐骗的人,而且,心也不错,也就放心乔璎玑跟着她了。

但是,临走之前,还是叮嘱了乔璎玑几句,让她有什么事就去寻哥哥,寻不到哥哥就去寻县令大人李夫子。

乔璎玑知晓她心里还是担心的,便答应下来,其实,并不觉得自己会遇见什么事儿。

乔璎玑这才算是正式的拜师,今后,也能跟着沈曼心一块了,还教导她把脉诀窍。

她本就读过许多关于医术的理论知识,再加上沈曼心的指点,很快就融会贯通。

……

此时,李大夫摇着蒲扇,在房间里看着外面下起的大雨,总觉得忘了点什么。

就在这个时候,安寻荷拎着食盒进来,说道:“李大夫,我来给你们送吃食,今日下雨,路上泥泞,你们还是不要出门的好,今日我做的是蒸面条,好吃的很呢,你尝尝。”

李大夫忽然想起来,以往,每当下雨或者下雪的时候,乔家都会送点吃食过来,而经常跑过来送吃食的是乔家的乔璎玑。

“怎么是乔夫人送过来的?璎玑呢?说起来,已经好久没有见了。”李大夫疑惑的开口问道。

这才想起来,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乔璎玑了。

“县城里有一个女医,看我家女儿聪明伶俐,是学医的料子,于是呢,便收她为徒啦!”安寻荷颇为骄傲的说道。

这件事儿,她并没有瞒着别人,李大夫不知道,也只是因为他两耳不闻窗外事罢了,反正整个村都已经知道她的女儿在县城里面拜了一个女医为师,今后也算是出息了。

李大夫听到很是惊讶,猛然的站起身子说道:“什么?拜别人为师啦?”

他以前本想着等到乔璎玑长大一些,就收为徒弟的,虽然说乔璎玑是一个女孩子,可是吧,确实很是聪慧伶俐,各方各面都讨喜,在医术方面,还极为有天赋,就等她大一点呢……

这段时间因为是阴雨天,他便一直在操心草药的事情,害怕发霉了,就将收乔璎玑为徒的事情抛到了一边,没成想就这么几天的时间,多么聪明伶俐的徒弟,被别人截胡了!

“是啊是啊,我家女儿也不知怎么想的,从小到大便是一个梦,想要行医天下,自己私底下读了不少医书,草药方面的书,还总是听她大哥哥讲药方,这次得到城里沈女医的欣赏,也算是一件好事,得偿所愿了吧。”

安寻荷很开心,开心自家女儿得偿所愿,也开心,今后自家女儿有一条光明大道!

李大夫听到她所讲的话, 大概也知晓她说的是谁了,县城本就不大,更何况是医馆大夫之间,这位沈医女,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现在县城的,也就是几年前吧,忽然间就来到了县城里,去往各家大宅院,后面给女子们看病。

寻常大夫也是可以去后宅门给女子们看病的,只是说规矩特别多,那些女子们如果能请到优秀的医女,自然也就不会请男大夫了,没成想,就因为这么一个医女,男大夫们的生意便少了许多。

这件事李大夫知晓,只是嘛,后来他来到这个小村子里开个医馆,每日里也挣不了几个钱,而且县城里的事情,他几乎都不再过问了,所以说县城之中的事情大多数也不太清楚,却还是对这个沈医女印象深刻的。

李大夫还记得,这位沈医女的医馆开在县城的石头巷里面。

“好吧……”李大夫木愣愣的说道。

安寻荷不知李大夫怎么会变成这个模样,问道:“李大夫,你怎么啦?”

“没什么,没什么......”李大夫连连摆手,心里却想着,是时候去一趟县城里了!

“既然没什么,那我便先走了,对了,越修呢?”安寻荷疑惑的问道,来了这么长时间,好像都没有看到过自己的大儿子呢。

“他在后面一边熬药一边看书呢,你若是想去找他,便去瞧瞧吧。”李大夫开口道。

安寻荷连忙摆了一下手,说道:“我就是问问,也没别的事,就让他忙着吧。”

反正呢,每日里,乔越修都会回到乔家,要不是今日下雨,中午也会回来吃饭的。

李大夫送走她,赶忙去去后院的药房,此时的乔越修一手拿着医书,一手拿着蒲扇,正在给下面的柴火扇火。

“徒儿啊!”李大夫踏入门槛便开口道。

乔越修疑惑的看向他,问道:“怎么了呀?师傅?怎么这般匆忙啊?是有什么急症吗?”乔越修赶忙放下手中的医书,站起身子着急的问道。

李大夫连忙摇摇头,开口说道:“你妹妹在县城里面拜了一位女医为师傅?”

乔越修点点头,说道:“确实如此,怎么了?”

“什么时候的事儿啊?你怎么都不和我说上一声?”李大夫一脸的着急,又说道:“我本想着等你妹妹大上一些,识字差不多了,人也懂事不少,在收为徒弟的,可这半路突然冒出来一个什么女医!”

乔越修没想到,原来,李大夫一直都是想要收妹妹为徒的,可惜现在说什么也迟了。

“师父,妹妹已经去了十天了,你想收她为徒,怎么不早说呀?我妹妹一直以为你不喜欢她呢……”

“我怎么会不喜欢她呀?她这样聪明伶俐,我就想着小孩子麻烦,晚点再收她为徒,反正她还在私塾里面读书,前阵子不在私塾里的读书了,我也是知晓的,只是最近忙,你也知晓的,就有两天晴天,给他的时候总是时不时的下雨,要么就是阴天,咱们药房里面的草药,可不能发霉了,我便时时忧心着,时不时的拿炭火烤一烤。”

“再加上,也因为阴天下雨的事,最近的病人多,便忘了这件事,怎么就从私塾里面没读书几天就拜了一个女师傅呢?”

“女师父虽是一个好出路,但是今后都要被控制在女子这个行业之中,想要从这个女子范围之中跳跃出去,怕是很难,也会有许多人的成见,这么一步,着实是走错了,应该拜我为师!”

“我也算是看着她长大的,她这样的天赋不应该局限于女子后院这么一一片天地啊!”

李大夫来回踱步,拉拉扯扯说了一大通,乔越修听到他说了这么多,虽然眉头紧皱着,但是心里乐开了花,说明李大夫还是很喜欢自家妹妹的,而且也想要帮衬自家妹妹一把,想要收她为徒,只是……

“谢过师父,只是事情已成定局,怕是无法更改了。”乔越修拱手说道,虽然很开心,但是自家妹妹已经拜师了……

“唉……”李大夫唉声叹气的,仔细想想,确实难以放弃,想想乔璎玑有时来到他这个医馆时的小模样,眼睛之中总是带着求知的神色,有时他也会忍不住多说两句,就算还没有收乔璎玑为师。

乔越修不知该说什么,嘴角的笑意就快要止不住了,一直在控制着呢,生怕惹了师父生气。

李大夫看了一眼外面的天,此时还在下着雨,也不知明日会不会晴,他实在有些等不及了。

“明日你跟着我一起去城里一趟。”李大夫开口道。

“师父,去城里做什么?”乔月修疑惑的问道。

“没事,去会会那个女医,要是她没本事,还是趁早让出徒弟为好。”李大夫说完话,便挥挥袖子准备离开,走到门槛之时说道:“你娘送吃食来了,今日中午便不用回去了。”

……

第二日一早,连着几天的阴雨天,总算是结束了,太阳高高升起,李大夫处理好早上过来的病人, 便赶紧带着乔越修去往城中。

乔越修就这么跟在他的后面,还背着一个药箱。

两人就这么步行去县城的,没有叫牛车,也没有叫马车,最主要的原因便是李大夫不舍得花钱。

好不容易来到城里,都已经下午了,乔越修已经很久没有走过这么长远的路了,很久以前也走路来过,但是,自从有牛车之后就不走路了。

“师父,我爹有牛车,怎么不驾牛车去啊?靠,我们两个人的腿走,也不知会不会脚底上磨起泡来。”乔越修开口道。

虽然他已经很久没有走过这么长远的路了,但是时常在医馆里面来回走动,而且几乎都是站在地上的,再加上本就是村里的人,吃苦吃惯了,所以说并不觉得有多累,但是,李大夫不一样啊。

李大夫经常是坐诊,而且也不经常去县城,只是偶尔,就算是偶尔,也是坐着马车或者是牛车去的。

“劳其筋骨这个道理你都不懂吗?很久都没有走这么长的路了,便要偶尔锻炼一下,不然的话,人就跟废了一样。”李大夫开口道。

乔越修没有再说什么,其实他知道是李大夫不想麻烦乔强胜,要不然还要让爹爹驾着牛车,当误自家爹爹做事赚钱,至于马车嘛,村里面本就没有马车,之前的李夫子倒是有一辆,但也不经常停在村里,更何况现在他都到县城去了。

到了县城,因为已经下午,第一时间肯定是要找一个地方落脚歇着,李大夫之前在县城里与人合伙开了一家医馆,因为去往村里面行医开医馆,所以就将这个医馆的份额卖了出去,城里的医馆虽然没有他的份额了,但是人情啊,面子还是在的,留宿一晚不成问题。

等安顿好晚上的住处,李大夫就有些迫不及待,带着他就前往石头巷。

此时的天已经有些微微发黑,巷子里面就更显得昏暗,倒是巷子尾巴的宅子门口亮了一盏灯。

李大夫知晓,那就是医馆的所在处了。

乔越秀多少跟着读了点书,懂得一些礼仪,知晓,现在去拜访,着实不太对。

“师傅不必着急,明日一早再来吧,这天马上就要黑透了,这个时候去瞧女医不太好吧,会不会对她的名声有碍啊?”乔越修开口道。

李大夫听到他的,虽说是有道理,但是,他很清楚自己都一把老骨头了,也没有某方面的功能,就算去了又如何?

行得正,坐得端,现在过去也是为了切磋而已,顺便看看自己一不小心失去的徒弟,看她能不能回心转意。

再说了,这个黑布隆冬的巷子,哪能有别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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