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突围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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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目标达成一致,诺白终于选择放弃绑架,跟苏默踏上了另一条求生之路。
她带着苏默骑上摩托车,掉头朝风起平原南部的锈风岭赶去。
一路上,苏默根据记忆不断指引诺白,确保她没有偏离自己的预定路线,以防碰到公司部队或者因路况耽误时间。
两人抵达锈风岭已是黄昏时分,耗时4小时41分钟,只比苏默计算的时间慢了2分钟,属于可以接受的误差。
不过,情况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
他们抵达锈风岭时,这里已经有一支公司部队驻防。
苏默躲在一处山包后面,拿望远镜遥遥打量着这支部队。
对方有三十多人,牢牢扼守住了锈风岭唯一的出入口,旁边都是垂直落差极大的戈壁,没有任何办法绕过他们。
苏默不甘地在地上捶了一拳,皱眉说:“是我太乐观了。我以为他们只会在北部设防,没想到南部也被封锁了。”
诺白打字询问:
【要换地方吗?】
苏默摇头:“再换地方时间恐怕来不及,公司的人应该已经发现我们失踪了,很快就会反应过来...这里是唯一的希望...我想想...我想想该怎么办...”
就在苏默紧张思考时,诺白轻轻戳了戳他。
苏默扭头看去,她的手机上显示着一行字:
【直接从这过不就行了?】
苏默愣了愣:“可是那边有人防守啊。”
诺白把手放到腰间刀柄。
“唰——”唐刀出鞘。
【砍穿就行】
...
锈风岭驻防小队有36名士兵,他们抱着枪,有的在聊天,有的在抽烟,有的坐在装甲车顶上打哈欠,气氛很是放松。
显然,他们都觉得敌人都在北部,不需要自己这边操心,随便打个卡出勤就行。
其中一高一矮两名士兵正坐在装甲车上看日落。
矮个子打了个哈欠,睡眼惺忪:“哎,什么时候才能收工?在这里蹲三天了,我感觉整个人都臭了。”
高个子懒洋洋地说:“北边什么时候抓到人,我们什么时候收工。反正外勤三倍薪水,还不用打仗流血,我巴不得多蹲几天。”
矮个子叹气:“说是这么说,可我们每天啃干粮,躺睡袋,你不觉得遭罪吗?比起三倍薪水,我更怀念基地里的烤火鸡和单人床。”
高个子指了指天边的夕阳:“一会天黑就能轮岗睡觉了,睡着了什么烦恼都没有。”
矮个子看向夕阳,光芒照得他眯起了眼。
他轻轻一笑,用调侃的语气说:“诶,你有没有听说过,有些高手战斗经验丰富,可以把身边很多常见的东西化作自身优势,包括太阳。”
高个子:“怎么说?”
矮个子:“就比如两个人战斗的时候,高手会保持面向,让自己背对太阳,这样面朝太阳的敌人就会睁不开眼,视觉受到干扰处于下风。”
他说到这里,揉了揉被太阳刺痛的眼睛,开玩笑说:“你说,如果有人现在要偷袭我们,会不会也用出这招?”
高个子推了他一下:“滚蛋,别乌鸦...”
毫无征兆,一道鬼魅般的黑影从耀眼阳光中乍现。
“嗤——”随着刀刃折射的炙芒,高个子头颅瞬间离体,带起冲天血雾。
矮个子僵在原地,瞳中倒映着同伴飞起的人头、夕阳下白发纷飞的面具少女、还有她手中染血的唐刀。
矮个子刚想大叫,那把唐刀瞬息转向斩过他的脖颈。
唐刀的寸芒,如烈火般灼目。
矮个子所有声音都被堵在喉咙里,他的脖子先是出现一道血痕,紧接着迸射出血箭,头和身体一起从装甲车上摔了下来,在抽颤中没了动静。
附近几名抽烟的士兵看到尸体和血,顿时脸色大变。
他们还没来得及发出警告,死神就降临在了面前。
诺白从暗处冲出,身躯在高速奔袭中拉扯成一道扭曲残影,闪电般撕裂与士兵之间的距离。
她一刀斩断仓皇瞄准自己的步枪,紧接着足下急速回旋,右腿高踢如蛇般反绞住对方脖间,同时单手抓住他的手腕。
“咔!”随着手臂一扯,右腿一压,清脆的骨碎声响起,这名士兵的头被猛烈爆发的劲道扭到背后,整条脊柱寸寸折断。
诺白完成绞杀后毫不停歇,身躯旋转宛如惊鸿起舞,唐刀顺着身势斩向另一名敌人,刀刃毫无滞纳从他的左肩劈到右腰。
“噗嗤!”他的上下半身被直接切开,血洒满地。
四连杀,只发生在瞬息之间!
附近的士兵再迟钝,死了四个怎么也反应过来了,一时间喧哗声四起:
“敌袭!敌袭!!!”
“沃克!小心!往你那边去了!”
“不是说敌人在北边?怎么到我们这来了?我*文明曙光*情报部这帮废物东西!”
士兵们赶紧组织反击,但没有改变局面。
风起平原的封锁重心在北,精锐全去了北边。
留在南边的士兵都是凡人,隶属二线安全部队,平时巡个逻,打打偷盗团伙还好说。
碰上诺白这种狼灭,他们可以说是一碰即碎。
只见诺白的身影在敌阵中来回闪动,每出一刀就带起漫天血花,偶尔传来士兵撕心裂肺的惨叫,更多人连叫声都发不出就当场暴毙了。
一名士兵将扳机扣到底,朝不远处的诺白疯狂开火,后者挥动唐刀,在面前洒下一片刀芒。
“铛铛铛铛铛——”诺白经过血码强化的神经早已远超凡人,直接以刀身格挡掉所有子弹,只看到空中密密麻麻的火花溅起。
不过,敌人再怎么说也是合子公司正规部队,有着良好的战术配合。
这名士兵射击压制诺白时,他的队友已经完成绕后,对着诺白后背扣下扳机。
“嘭!嘭!嘭!”
来自背后的冷枪让诺白躲闪不及,前后腰被打穿数个血洞。
“打中了!补杀!”
偷袭的士兵刚喊完,眼前发生的事让他神情凝固了。
只见诺白腰上的枪伤正在发生某种异变,伤口处的血肉分裂出一道道细密血丝,彼此不断缠绕,聚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形成完好组织,将血洞填满。
随着表皮继续愈合,伤口完全被白皙皮肤所覆盖,她的伤势恢复如初,连一点疤痕都看不见,只有衣服上的破洞预示着枪伤曾经存在。
看到这一幕,偷袭的士兵霎时间脸色惨白:“她体内有血码!这种恢复能力...这是「绯红蔷薇血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