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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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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诺顿帝国并不提倡私生子,私生子想要被身份更高的那一位家长承认,要么必须十分具有才干,要么就是对方没有正经的婚生子——当然,私生子或私生子的父母十分得另外一半的喜爱,因此将其承认,也是有一定的可能的,但十分的稀少。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得到的只是更多的钱财,毕竟承认一个私生子,对家族的影响十分的巨大。

对富有的人来说,婚姻所代表的不只是两个人的结合,是房间里的那些事,还代表着更多,简单来说就是政治联姻。男女会有,男男也会有。蒙代尔家破产了,老蒙代尔没在家族产业陷入危机的时候,让奥尔成为政治联姻的牺牲品,奥尔应该感激他。

车站到了,奥尔在鱼尾区铁十字街下车,这里是鱼尾区的外围街区,再走半个街区,就是黑区,从这里他换乘了公共马车。

这还是穿过来后他第一次亲自乘坐公共马车,奥尔有点好奇。拉车是两匹布尔特马,这是诺顿帝国培育出来专门用于重型货物运输的挽马,极其高大,浑身肌肉。用来拉公共马车的这两匹马,当然不会是其中最好的,应该是淘汰马,或先天不良,或受过伤,或年纪已经很大了。

它们拉着一截巨大的车厢,比两辆公共汽车并排放着还要大一圈,里边有着四列成排的座位,中间两列背靠背。座位空隙里有拉环,为站立的客人提供方便。

公共马车的售票员很清醒,也尽职尽责得多,奥尔要前往白桦镇,这是很长的一段路线,他需要付出半个艾柯——马车路线是市政府规定的,但公共马车是城堡给车夫与售票员的。

公共马车上还有很多空位,能支付得起,并舍得支付车票的,必然是有固定工作的白领阶层。他们的工作时间,大多是从早晨九点开始,现在还早。

奥尔找了个地方坐下,他旁边的绅士立刻挪了半个座位,并不和他坐在一起。后来陆续上车的其他人,也躲开了奥尔周围。

看来在索德曼,皇家警察的名声不太好。

奥尔翘起腿,拿出今天早晨的报纸,开始打发时间。这趟马车要绕过索德曼最糟糕的黑区,从南区前往城郊,运气好的话,他一点之前能到达白桦镇。

白桦镇和昨天布莱特所说的活兔镇一样,都属于索德曼城的卫星城镇。而且它们是有主的,分别属于某位大贵族的领地,作为贵族们在冬日的非社交季打猎,或三五好友聚会的地点。所以在索德曼快速扩张的现在,这两个不算太远的城镇没有被城市吞没,而依旧保持着乡村的生活。

没去活兔镇因为那地方更远,用公共马车至少要下午三点左右才能到达,这是早就决定的,和布莱特无关。

这是最近几天积攒下来的报纸,这些天他把时间都花在整理自己的房间,和研究怎么解决饥饿上了。

每天的报纸都是厚厚的“一本”,其中至少有两大页是密密麻麻的广告,每一条只有火柴盒大——招聘、求职、房屋租赁、卖旧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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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的正式内容,也是多种多样。像是帝国新颁布的法令详解、某位大臣的风流韵事、南大路殖民地趣闻、常见物品的物价、历史传记、通俗小说等等。

目前报纸上的小说还处于非常枯燥乏味的阶段,最火的小说写的是一位贵族前往南大陆殖民地的发家史,那大段大段的形容词看得奥尔犯困,他果断转去看时事版了。

写小说其实也是广大穿越同胞赚钱的一个好方法,但这个方法比搞发明创造更容易被同行认出来,奥尔同样只能无奈放弃——这不是说他要做文抄公,而是文章的题材与风格和现在这个时代的人有着根本上的区别。

时事新闻里,这两天的头版,全部是议院在争论是否要建立掏粪工纪念碑。

在最早那天的报纸上第一次看到这条新闻时,奥尔无语了,这些贵族和富商老爷们是吃饱了撑的吗?有时间为什么不把小学生的牛奶和面包还回来?

奥尔原本只是想看看他们有多蠢,但在多看了相关新闻后,奥尔觉得,应该建立纪念碑。

十年前,以及更久之前,诺顿帝国还没有路灯,人们会向街道上泼洒屎尿的时候。夜晚的街道是宵禁的,只有三种人能够在黑暗的街道上行走,警察、卫兵和掏粪工。

警察和卫兵是团体行动,还能手持提灯,他们的工作是抓捕违反宵禁令的人。但是,掏粪工是没有提灯的,因为也在没有路灯,所以在只有月亮和星星照明的情况下,掏粪工经常会掉进不知道什么地方去,被屎尿淹死,甚至彻底寻找不到尸体。

后来索德曼开始下水道、地面道路与路灯建设时,挖出了十三具尸体。其中八具根据衣物判断都是掏粪工,其余五具都被怀疑死于谋杀后的抛尸——在粪坑里的尸体,无论是尸体本身还是上面的衣物,腐烂速度都很快。

而掏粪工的工作不只是掏粪,他们同时还是收尸者,尤其是瘟疫横行时,每一次都是他们将尸体搬出房屋,入土安葬。

这些最底层的人,值得尊敬。

看着报纸上议员们的争吵,奥尔叹了口气。

这些家伙的本意完全不是建立纪念碑,反对党只是利用这件他们认为的恶心事,给执政党找麻烦。

收起报纸,奥尔到站了。

白桦镇比奥尔想象中的大。石砖房屋整齐排列在道路两边,房前大多栽种着鲜花,来去的男女都面色红润,身体健壮,衣着整洁。

那他也不能就这么蹲一个地方挖土,他站在公共马车的站台边上,思索该怎么办,于是看起来就像是在发呆。

“您是来买奶酪的吗,先生?”一个少年突然从边上走了出来——也不算太突然,他好像一直在角落里站着,盯着下车的人群。

白桦镇的奶酪很有名吗?来之前奥尔可没听说过。

“这位小先生,很遗憾,我并不是来买奶酪的。”

“哦……”少年有些失落,“那您是来干什么的?找人吗?我认识这镇子上的每一个人。”

其实奥尔有点担心被骗,这世界的孩子,既有丹尼和万斯那样,努力找工作赚钱养活自己的。也有依附于帮派,靠行骗、偷盗、抢劫为生的。

奥尔这些日子执勤的水沟街见不到他们的身影,因为那是他们自己的地盘。但大麦克对他说过,在其他地方执勤时,抓这些孩子也是警察的主要工作之一。

但另外一方面,成年人也并不比孩子值得信任。

作为一个外乡人,他总是得找一个人询问情况的。

“我是来买食物的,土豆、面粉和大豆都可以。”这是他相好的借口,同时他也确实需要,在乡下买总是比在城市里买便宜。

“当然!呃……您觉得去我家怎么样?我家有很多的食物。”

“你确定你家里要卖吗?”

“我确定!”

“那好。”

少年把奥尔带回家的路上,做了自我介绍,他叫马丁·费曼,是住在镇子边缘的农户,他的姐姐就要出嫁了,他们全家都在思考多弄些钱好作为姐姐的嫁妆。

诺曼帝国也有类似于种花家“压箱钱”的习俗,新娘的嫁妆箱子下面要放两枚钱币。有钱人甚至连金徽都看不上,而放古董金币,穷人可能只会放两枚0.25面值的小艾柯。

他也只是听神父先生读报纸时知道,会有孩子跑到火车站去做向导赚钱,但白桦镇没有火车站,只有一个公共马车站。至于问奥尔是不是买奶酪,也不是因为白桦镇的奶酪出名,而是他们这里占地最大的一家店铺就是奶酪店,而马丁也听说,奶酪店是最赚钱的店。

从少年的表现看来,他不像是一个骗子的先锋,不过奥尔还是保持着警惕,随时都能用最快的速度把警棍抽出来。

十几分钟后,他们走出了这座镇子,狭窄的乡村道路两边都是半人高的灌木,奥尔更戒备了。

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平安来到了费曼家,没有发生任何的意外。

费曼一家住在一间看起来很舒服的农家小院里,木屋茅草房顶,半人高的木围栏,农具整齐摆放在角落里,鸡鸭在院子里散步,一大一小两匹马正在水槽边喝水,一条大黑狗趴在围栏门口。

看着那条狗,奥尔立刻停下了脚步。

“爸爸!”马丁则已经尖叫着冲了进去。

于是奥尔又退了一步……因为那条狗在马丁离开后,已经开始向奥尔龇牙了。

作者有话要说:奥尔:_(:3」∠)_其实想撸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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