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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吟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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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她暂时别无他法来求生。好在,这两人的相处姑且还是说得上融洽,至少相安无事,井水不犯河水。

直到第六日时,这样的和谐被无意间打破。

柬埔寨的雨季,常日都是高温,丛林深处又潮湿,阮念初忍耐六天,终于到达极限。

吃晚饭时,她斟词酌句良久,才鼓起勇气,低声问厉腾道,“……你们平时,都在什么地方洗澡?”

厉腾吃着一块酱牛肉,没什么语气地说:“河里。”

“……”阮念初神色微滞,一时不知怎么接话。

厉腾察觉到什么,抬起头,目光落在她脸上。他道:“你想洗澡?”

她迟疑半刻,嗯了声。

厉腾点头,“知道了。”话说完,他就扔下牛肉走出了木屋。回来时,他单手拎着一个大木桶。

阮念初见状,下意识地过去帮忙,指尖刚碰到桶边,厉腾便冷淡道,“让开。”

她:“……”

“这玩意儿沉,你弄不动。”他说这话时,依旧用一只手拎着桶。阮念初皱眉,目光顺着木桶看向他的左臂,才发现整根纹着龙尾的花臂肌肉紧绷,青筋突起,仿佛充满了无穷爆发力。

她只好干站着。

不多时,厉腾放下桶,又出去了,几分钟后提回两桶刚烧开的水。阮念初看了眼桌上的半块牛肉,支吾道,“……你吃饭吧,我自己来打水。”

厉腾压根儿没理她,把水倒进木桶再出去,来回数趟,终于把木桶填满三分之二。最后一次进屋,他还把什么丢给了阮念初。

她狐疑,展开一看,是一件纯白色的柬埔寨纱笼裙。又听厉腾道:“衣服是阿新的。除了你和她,这地方没别的女人。只有这个。”

阮念初想起那个每天给他们送食物收拾碗筷的老婆婆。她点头,迟疑着刚要说什么,那人已转身出去了,还顺手关了门。

她微窘,攥着那件纱笼,两个“谢”字哽在喉咙处,又咽回去。

那女人的出现不在厉腾的全盘计划中。她是个的意外。

矮胖子为人好色,一有动作,时不时便会从外面抓些女人回来。这些年,厉腾习以为常,从没管过闲事。但那天晚上……

他头枕胳膊躺在屋顶,叼着草,眯眼,打量手里的护照本。

不多时,厉腾收起护照,从裤兜里摸出烟盒。再一找,发现打火机没揣在身上。于是他从屋顶上跳下去,准备回屋去拿。然而刚到门口便想起那姑娘在洗澡。

差点儿给忘了。厉腾咬着烟拧了下眉,转身要走。

忽然起风。木屋窗户没关,风把窗帘吹起一角,他目光纯粹无意扫过,竟看见热气腾腾的木桶上,一片雪白的背。姑娘在解头发,甩甩头,忽然侧过身……

厉腾有刹那出神。

下一瞬,他全身的血液沸腾,肌肉紧绷,像快要爆炸。

屋外似有脚步声,沉沉的,在快速远离。

阮念初心一紧,再细细去听,却又没动静了。大概是听错吧。她略微放松,把整个身体都泡进热水里。暖暖的,好舒服。

她不知道的是,这天,厉腾在河里泡了半晚上的冷水澡。

那一幕印在他脑子里,挥之不去。

柔白无暇的脊背,细细的小腰,还有侧身时,娇软之上一点鲜红……厉腾咬牙根,眉心都拧成一个川字。妈的。

第4章

邋遢好几天,热水澡洗去大半疲乏。阮念初换上了阿新婆婆的白纱笼。

屋里没有镜子,她不知道自己穿着这身衣服是个什么造型,只觉得,偏大了些。不过衣物干净,无异味,颜色也浅淡雅致,总聊胜于无。如今这处境,今天不知道明天在哪儿,只能既来之,则安之。

她拿起干毛巾,推开窗,看着夜色擦头发。夜风中,可以看见空地上的火光,少年们三五成群,喝酒的喝酒,赌钱的赌钱,整个营寨就像一个缩小版的酒池肉林。

阮念初的目光变得有些迷茫。

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所以,还能活着就是好的。如若有朝一日能逃出生天,那大概会是她这辈子最大的幸运。

这么想着,阮念初愣愣出神,半刻,又露出一个苦笑。抬手准备关窗,却忽的,察觉到来自窗外的视线。

她微怔,扭过头,数米外的水缸旁边蹲着几个牛高马大的男人。他们边抽烟,边交头接耳地说着什么,偶尔看她一眼,那眼神,说不出的下流猥琐。

阮念初心头骤慌,眼神却冷几分,捏紧毛巾,“哐”一声把窗关严。

外头立刻响起阵笑声,还有人对着紧闭的窗户吹口哨。

她红了眼,努力抬头盯着天花板,咬紧嘴唇,把眼泪往回憋。这里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魔鬼窟,留在这儿死路一条,她一定得想办法逃走。

但附近的八个雷区……

阮念初想起那人的警告,心沉到谷底。就在这时,外面有人凿门,砰砰砰一阵响。

她瞬间回过神,胡乱抹了把脸,深呼吸,过去把门打开。

是厉腾。

他短发湿漉,垂在额前的几绺还在淌水。顺着高挺鼻骨往下滑。上身只穿了一件黑色军用背心,胳膊露在空气中,肌腱分明,古铜色的皮肤上水珠涔涔,略反光,散发出雄性动物独具的强悍美。

阮念初只飞快扫一眼,便不敢多看了,以为他要进屋,便微垂头,侧过身,给他让出一条通道。

谁知头顶上方传来道声音,沉沉的,很冷淡,“把我打火机递出来。在桌上。”

“哦。”阮念初点点头,把那块方形的金属火机拿了出来,递给他。

厉腾冷脸接过来,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就走,几乎都没有看她一眼。可没走几步,背后极低地“欸”了声,音量微弱,语气迟疑,不细听根本察觉不到。

他顿住,侧过头,视线往后扫,依稀瞥见纱笼裙下两条小腿,纤细,笔直,而且白得晃眼。

阮念初咬了咬下唇,闷声道,“你今天晚上还回来么。”

这个问句,无论放在哪种情况,都引人浮想。厉腾微拧眉,终于掀起眼皮直视她。还是没吭声。

阮念初只好解释,“……我等下应该要锁门。到时候,你可能打不开。”那些男人对她不怀好意,他在时,他们不敢轻举妄动,他不在,又是另一番说法。她必须尽可能地保护自己。

厉腾静了静,道:“不回。你自个儿把门窗锁好。”

阮念初点头,“嗯,好。”话说完,她便把门关上了,咔哒一声,从里面反锁。

厉腾在门口站半刻,摸出根烟塞嘴里,点燃。目光隔着烟雾瞥远处,眯了下眼睛。水缸旁的几个壮汉悻悻,摸了摸鼻头,闲侃几句,没多久就散了。

他掸了掸烟灰。一转头,正好看见阿新婆婆从厨房出来,苍老的面容满是褶子纹,慈眉善目。

阿新婆婆主动招呼他,笑着用高棉语问:“对了,那件衣服小姑娘穿了么?”

厉腾点了下头,“嗯。”

婆婆咧嘴,脸上的笑容更灿烂,“她皮肤真白,穿着肯定漂亮。”

厉腾垂眸,脑海中浮现刚才阮念初穿纱笼的样子,微湿的长发披在肩头,莹润的双肩下是纤细的手臂,有种格外楚楚的况味。他面无表情,用力深吸一口烟,“嗯。”

后来厉腾睡在了竹木房的房顶。

头上夜色一望无垠,星空辽阔而深远,他看了会儿,忽然自嘲似的一笑。这鬼差事,真他妈不是人干的。

接下来的两天风平浪静。唯一的变化,是阮念初和厉腾说话的次数更少。两人的交流本就不多,通常都处于一个问,一个答的状态。他是这里唯一一个会说中文的人,这么一来,她便连偶尔开口的机会,都没了。

阮念初变得越来越沉默。

偶尔,她会反思自己的前二十年人生。她从出生到大学三年级,一直都是令老师父母头疼的角色,她随意,散漫,不喜欢被约束,高中时认识了些狐朋狗友,差点往问题少女的方向发展。

好在她胆子不大。扼制住这种发展趋势的原因,是她怕生病,不敢抽烟。一干问题少年们见她这么怂,都懒得再理她。

阮念初有时会想,如果自己从小到大都勤奋努力,品学兼优,她的命运大概会很不同。至少不至于因为语言障碍,在被绑架之后,都没办法和绑匪谈谈条件。

她就这样在认真反思和发呆之中,度过了一言不发的两天。

到第三日时,沉默终于被打破。这天,厉腾跟着图瓦出门在外,因此给阮念初送午饭的人,换了一个。

“砰砰”,外头传来敲门声。

阮念初把门打开,一抬头,愣住。门口站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黑黑的皮肤,大大的眼睛,冲她笑,一口雪白整齐的牙齿在阳光下有些反光,个头和她差不多高。

她微拧眉,视线下移,看见少年手里端着食物。

小少年乐呵呵的,用高棉语说:“厉哥有事出去了,今天中午和晚上,都是我给你送饭。”说着把装食物的碗往她面前一递,“来,还热乎着呢。”

叽里咕噜说了一通,阮念初除了那个“Lee”字以外,什么都没听懂,但也大概猜到他想表达的意思。于是接过碗,有些冷淡地道:“Thank you.”

少年愣住,这才一拍脑门儿后知后觉,抓抓头发,好半晌才红着脸,挤出几个蹩脚至极的英语单词:“Hello……My name is 托里……Nice to meet you!”

虽然发音很不标准,阮念初还是艰难地听懂了。她点点头,见托里这么天真腼腆,内心的警惕和戒备也便削弱几分。

毕竟只是个小孩子,再坏,应该也坏不到哪里去。

思索着,阮念初扯唇,有些僵硬地挤出一个笑,“Nice to meet you,too.”

她长了张妖娆漂亮的脸,之前脏兮兮的分辨不出,洗完澡,显得干净而温和。托里被她的笑弄得不好意思,挠挠头,用高棉语说:“你先吃吧。晚饭我再给你送来,再见。”说完扭过头,一溜烟儿地跑远了。

下午无所事事,她睡了个午觉,睁眼便是傍晚。叫托里的少年果然又送来了晚饭。

这回,阮念初让托里进屋坐坐。

托里还是那副大笑脸,像忽然想起什么,赶忙压低声,用高棉语道:“厉哥今晚估计回不来,你一个住,得注意安全啊。”

阮念初微怔,有些尴尬地笑笑,说的汉语:“不好意思,我不懂你们柬埔寨的国语。”

少年的想象力总是无穷无尽的。小托里自己脑补了一下,想当然道,“虽然大家怕厉哥,明面上不敢对你乱来,但你还是要提高警惕才行。”

阮念初听他又提了一次“Lee”,想了想,道:“Lee啊……和这儿的其他人比,他人还不错。就是太闷了。”

托里继续高棉语:“你长得漂亮,漂亮的姑娘在这儿都危险。不过你放心,以后咱俩就是朋友,厉哥不在的时候,”一挺胸,拍得邦邦响,“我保护你。”

阮念初继续说中文,“嗯,你话就比较多,热闹。”

突的,托里眼睛一亮,“对了!”他拿起一把金黄色的花穗,递给阮念初,还是说的高棉语,“我下午的时候摘了些花,喏,送给你!”

她接过花细细打量了几眼,狐疑,“这是草么?”

托里:“厉哥送过这个给你?”

阮念初自言自语:“又有点像稻穗。”

屋子里,姑娘和少年各说各话,居然也聊了大半天。厉腾就站在门口,看见屋内光线柔和,阮念初的侧脸像笼在一层金黄色的薄纱里,实在是太年轻,几乎能看见皮肤上细而软的绒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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