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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向往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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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有驱魔龙族马家,先祖马灵儿法力强大,还成功抓捕了世间难得的灵兽,一条周身金灿灿的神龙。”

“你怎么这个都知道?”

马小玲有些惊讶。

她都是之前听姑婆说的,就是先祖马灵儿收服了神龙,将其化为净世龙珠,世代为马家所驱使,成为马家专属的驱魔灵兽,

虽说这不是什么秘密。

江湖上的人都知晓这件事。

但何临是怎么知道的呢?

马小玲百思不得其解。

“世上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事。”

“切,你就吹吧。”

马小玲翻了个白眼,明显不信。

不过何临没有解释,毕竟这种事不知道怎么说比较好,总不能说自己拥有上帝视角吧?恐怕马小玲会觉得他拥有妄想症。

他点燃根烟,继续讲述。

“马灵儿是秦国很有名的巫师,而她最擅长的就是消灭邪祟,于是徐福在秦始皇耳边说马灵儿的坏话,蛊惑秦始皇杀死马灵儿,不然秦始皇就会死在马灵儿手下。”

“秦始皇为了保证自己的长生不老,他派大将军况中棠去杀死马灵儿,可那时候,况中棠已与马灵儿相爱,不肯手刃挚爱,秦始皇便以况家十三口人的性命相威胁……”

“况中棠?”

马小玲嘴中呢喃,她总感觉这个名字非常的熟悉,但就是想不出来。

何临没有解释,因为况中棠就是况国华的前世,他跟马小玲的渊源深厚,现在马小玲是自己的未来老婆,怎么可能让他们之间还有联系?

“况中棠为了家人的性命,无奈亲手杀死了马灵儿,不明原因的马灵儿遭受爱人的背叛,伤心欲绝。”

“她临死之际留下祖训,马家的女人不能为男人流泪,并且终身以追杀将臣为己任,世世代代不得有违!”

“亲手杀死心爱之人,况中棠的内心痛苦不堪,他最终自杀殉情……”

说完,马小玲未能回过神来。

她已经相信何临说的话了,因为马家祖训就是这样的,不得为男人留下眼泪,终身以追杀僵尸王将臣为己任。

“那秦始皇呢?”

过了许久,马小玲开口问。

何临将秦始皇后面发生的事都说了出来,大概就是他接受不了吸血僵尸这个身份,后面隐姓埋名来到了Y国,化名为莱利。

说完莱利的事情。

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半了。

何临定的食物已经送了上来,就是五荤三素一个西红柿鸡蛋汤,他和马小玲两个人随便吃点就行,没必要太奢侈。

不知道怎么回事。

马小玲好像没有胃口。

看她眼眶红红的,肯定是想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对此何临有些懊恼,早知道就不说秦始皇的事情了。

吃完饭。

何临想带马小玲去见见秦始皇,结果马小玲表示不想去。

于是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反正秦始皇不会死的。

哪天有时间了再去见见他吧。

按照原本的剧情来说,莱利和况天佑会发生一场战斗,最终被况天佑杀死。

现在剧情已经发生了变化,况天佑并没有到Y国来,而马小玲她们没有跟莱利产生接触,那莱利自然不可能死。

不过还有个意外因素。

那就是莱利的心爱人,诗雅。

诗雅对莱利可以说是又爱又恨,因为她的亲人都死在了莱利手上,自己还被莱利变成了吸血僵尸,说不恨肯定是假的。

其实莱利已经非常的努力了,就在他和诗雅决定结婚的前段时间,他将自己关在古堡的地下室中,极力克制对鲜血的渴望,忍受着痛苦折磨。

那段艰难的日子过后,莱利认为自己已经克服了僵尸的习性,于是他跟诗雅举办了婚礼,而莱利送给诗雅的礼物,是一条名为天使之泪的古董项链。

本以为会越来越好,结果因为一伙强盗的闯入,打破了全部的幸福和喜悦。

那伙强盗血洗教堂,展开厮杀,鲜血刺激到了莱利,令他不受控制,变成僵尸疯狂的杀人,虽说杀死了那伙强盗,但诗雅的亲人同样死在了他的手上。

……

莱利在古堡中苦等五十年,直至那条天使之泪,重新现世。

马小玲接下了这单生意,为保护天使之泪,在展出之时亲自佩戴走秀,可这条项链,却被一个女僵尸给抢走了。

而那个女僵尸就是莱利的女仆珍妮,天使之泪重新回到了莱利的手上,他以为这样就可以让诗雅重回身边。

与此同时,马小玲她们组团来到了Y国,想要找回这条天使之泪项链。

她们意外结识了莱利。

还从莱利口中知道了一个传说。

“传说……”

忽然,何临眼睛一亮。

怎么就忘了这茬啊。

当地的这个传说:就是森林里有精灵存在,只有心性单纯的人才能听到精灵说话,而每过五十年,就会诞生一个新的精灵。

而这个传说确确实实是真的。

以他现在的能力。

可以轻而易举找出这个精灵。

到时候再麻烦这个精灵给自己和马小玲祝福,不仅仅可以他们之间的关系更进一步,还可以让马小玲变开心。

何乐而不为呢?

女孩子肯定都喜欢这种精灵。

拥有精灵的祝福,那马小玲肯定会很开心的,只要未来老婆开心,那他同样跟着开心。

“我带你去看看精灵吧。”

“精灵?”

马小玲有些诧异。

心想这种生灵真的存在吗?

何临很坚定地点了点头:“没错,就是精灵,见完精灵之后我们就回国。”

看见马小玲点头。

他脸上露出了笑容。

事情正在按计划发展!

………

绿暮森林。

何临和马小玲漫步其中,就像一对恩爱的情侣,可惜的是没有牵手,不然他心里就更开心了。

可能有书友会说主角是舔狗,这样说的话就不对了,以主角这张仅次于书友的俊朗容貌,再加上无敌的实力和几百亿金钱,说是僵约世界最完美的男人都不为过。

之所以没有霸王硬上弓,就是因为主角非常的爱马小玲,面对爱的人肯定不可能做出这样的行为,主角相信总有一天马小玲会被感动,成为他的老婆。

现在这个年代,快餐式恋爱太多了,认识几天就可以处对象,认识不到一个月就可以滚床单,结果最后还是会分开。

这样的恋爱有什么意义?

相比起这种快餐式的恋爱,何临还是更喜欢这种细水长流的爱情,可能这种爱情更贴近于七八十年代吧。

人没有那么多的精力。

只要认定了就是一辈子。

对于这种爱情。

他很向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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