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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真正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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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道后的消息,是他没有继续待在清水镇,转而在附近几个乡镇游走。

成了远近闻名的白事先生,带着两个脸上有刀疤的徒弟,在附近乡镇料理白事。

只是再也没有来过柳巷镇。

再有他的消息,是89年六月,他在一次给人做完白事回家的路上。

被几个蒙面大汉挡住去路,狠狠的收拾了一顿,还下了他一根手指,让他今后都不准在黔阳打转。

至此之后,我再也没有听到过他任何消息。

而在王老道被办的前四天,瘤子出狱。

我曾几何时,一直想过,为什么瘤子会那么恨王老道,不仅在82年砍了他一只脚。

更是在出狱后,第一个办了他,让他滚,今后不准再出现。

直到后来的某一天,我接触到了一个音符软件,在上面刷到了很多粉丝几百万乃至几千万的人。

他们被众多粉丝,捧成神明。

他们的行为,即便再是离谱,也有粉丝这个群体为他们辩驳解释。

但一旦出现无法回旋,惊掉三观的事,那么攻击他们最狠的,大多数是原来维护他们的粉丝。

因为正常人不会去维护,也不会去攻击。

抽象的永远是同一群人。

至于为何会如此,我想大概是人都是活在其他人眼中。

在王老道被楚江海几刀放倒之前,王老道在瘤子眼中,是神秘的,带着诸多光环,有本事的人。

但几刀放翻之后,王老道一文不值,对于站在王老道家门前都不敢进去的瘤子来说,这种打击是致命的。

是他的伤口,日夜舔舐也好不了缓解不了疼痛的伤口。

只有将曾经这个他惧怕也好,尊敬也好的人,彻底踩在底下,彻底贬低得一文不值。

只有这样!

那伤口才能传来一丝酥酥麻麻。

缓解那种钻心的疼痛。

……

呵呵,扯远了。

老朋友都知道,我写着写着喜欢扯闲篇,啰嗦了。

书归正传,回去的路上,我们没有人说话。

刀疤被楚江海抽了几巴掌后,一直面容讪讪。

特别是在瘤子拿着刀折返回去,又给了王老道一刀后。

刀疤知道自己那几句话,当时不应该说。

就算说,也不应该在那么多人面前说。

柳巷镇还好,只有一个瘤子,他也不怎么去清水镇。

但整个清水镇,估计信王老道鬼话的人不在少数,刀疤那几句话,不亚于一个巴掌抽在那些人脸上。

以后王老道别说在清水镇混,能不能在清水镇生活都是未知数。

柳巷镇是楚江海的大本营,他并不需要我们和他去处理伤口。

当时每个乡镇,几乎都有着自己的赤脚医生。

王老道不是个拿刀的主儿,没砍中要害,造不成多大的伤势。

找了两个人陪楚江海去处理伤口,一夜没睡的我们,也各回各家。

白脑壳不是镇上的,所以只能回我家。

“白脑壳,你瞌睡来了没有。”

白脑壳轻轻摇头,“还好,前面在招待所睡得骨头都烂了,不怎么想睡。”

我也不客气,指着好久没用的锅。

“你烧火把锅洗了,我去公社割点肉。”

白脑壳看了看满是灰尘的锅,又看了看我。

“不会。”

我一脚踹在他屁股上,“不会你妈脑壳不会,给我麻利点。”

“你十指不沾阳春水不是嘛,洗个锅还不会了。”

没办法,白脑壳只能慢吞吞走过去。

原本我家就很少开火做饭,特别是我现在经常在外面跑后,我母亲都是直接用她房间的炉子做饭。

我出门刚跨上车,一个脆脆的声音就响起。

“冬冬哥,冬冬哥,你去哪里啊?”

我看过去,发现是楚江海的弟弟,从门里面跑出来。

我双手抱在他腋下,将他举起来。

“你乱跑那样,嬢嬢呢!”

“我妈出去上工了,她让我来你家。”

楚家嬢嬢对于楚江海,差不多是痛心疾首。

虽然当时那年代混不到钱,但吃口饭不成问题。

可是楚家嬢嬢,对于楚江海拿回去的东西,向来都是扔在门外面。

靠着自己上工养着这个老二。

我母亲身体不好,都是在家中,所以在这老二可以走后,经常去我家,由我母亲带着。

我把他放在偏三轮的挎斗里面,“走,冬冬哥今天带你去公社,我给你买那个水果糖。”

当时糖的供应,算是少之又少,除了逢年过节,平时都没有一点甜味。

(不知道有没有朋友知道,即便是在2000年左右,过年走人户拜年,很多都会拿一包白糖或者冰糖,因为那个年代走过来的老人,是真觉得糖珍贵)

水果糖这种东西,更是稀少了。

不过四五岁的老二,听到我要带他去买糖,立马忘记问他哥干嘛去了。

我带着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

白脑壳把我家的锅刷得锃亮,估计刷了不下四五遍。

我做饭的手艺还算凑活,甚至这个说法我都觉得谦虚了。

因为家里没人,只有我自己做饭,应该是顶好才对。

当天中午,我妈,我,白脑壳,楚江海弟弟老二,都是在我家吃的饭。

白脑壳一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想端着碗去院子外面吃。

我妈说我们家没有这个规矩,让客人端着碗去外面吃的道理,最终白脑壳还是在桌子上,解开了他的伪装。

我母亲并没有跟看待怪物一样看待他。

而是一个劲儿拉着他问疼不疼。

我母亲的文化水平……我母亲没有这个东西。

常年被病痛折磨的她,只知道生病会疼,所以才会一个劲儿拉着他问疼不疼。

至于老二……

他站在板凳上才够得着饭桌,脸都快趴进汤盆里面去了。

看都没看白脑壳一眼。

吃完午饭后挺着圆滚滚的肚皮,喊我母亲陪他睡觉,他一个人不敢睡。

小孩子就是好,吃饱了就睡,没那么多烦恼。

等到我母亲离开后,我才拿出一个玻璃瓶。

里面装着乳白色混浊的液体,这是米酒。

一连这么多天,经历这么多事,我生出了一种想要喝酒的想法。

白脑壳一开始说什么也不喝,但架不住我劝。

一人喝了半斤米酒,说了一些我们彼此都忘记的话,最后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

当时我以为事情告一段落,办了王老道,没那么多人敢调皮。

但实际上,也正因为办了王老道,等待我们的是当时恶名远扬的一个团伙。

八十年代初期的团伙。

真正意义上的硬骨头。

险些让我们没过得去1982年。

(看得快的兄弟有错别字发个段评,纠正一下,这个编辑器字太小了,眼睛都看花了,大家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发评论,我都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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