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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大河之水天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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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穿越到古代,表面上虽然看不出什么区别。

但行为举止、言谈交流中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比如说杨默身上就有一种特有的魅力——确切的说算不上是魅力,而是文明时代普通人固有的特质:平等。

当然这并不代表狗眼看人低在文明社会就不存在,相反甚至还很常见。

但这种轻视也好,看不上也罢,大抵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我把你当做人,只是瞧不起你的工作,看不上你的品行,甚至很单纯的因为你穷而看不起你。

这与封建社会中等级身份的划分拥有着根本性质的区别。

杨默并不认为自己这种待人的心态有什么特殊,但是在和他接触的这些人里,尤其是下人身份的人眼中却是极其难得的。

比如马三宝,便是因为从杨默身上能够感受到真切的关心,和那种发自内心的将他当做朋友的感情,方才放下对他的芥蒂,真心对待。

封建社会里的下等人,奴隶出身也好,仆从家丁也罢,从小到大在这个社会中接受到的便是自己低人一等,天生便要听从旁人的驱使。

在他们看来,这没有什么不对,大家都是如此。

但遇到杨默这种打心里将他们放在一样层面的人,就像是习惯了黑暗的人突然见到了阳光。

说不出阳光有多好,但却觉得待在阳光下很舒服。

就比如现在被杨默背着的花素。

小姑娘最开始的时候还有些拘束,但和杨默边走边聊,待走到家附近时,似乎慢慢接受了这个救过自己两次的“帅哥”。

有说有笑起来,把之前自己说的男女授受不亲全然抛到脑后。

聊得开了,杨默发现小姑娘还十分喜欢犟嘴。

自己说被人背着舒服,她偏偏说不,骑马才舒服。

杨默便说自己的骑术很好,还有一匹马是别人送的。

小姑娘不信,只是说不信,没把心里话说出来:你一个编草鞋的,哪里买的起马?

花素住的院子不大,靠着一处竹林,外面开了一方菜园,此时正是夏季,雨水充足,长的正茂盛。

隔着汾河不远,往日里自己跑步的时候,偶尔往这边看倒是见到过这片竹林,却没想到竹林后面还有个院子。

她是自小便卖给了人家做丫鬟,和自家小姐住在一起。

杨默没有多打听,将她放下来,约定哪天带着自己的马给她看,便告辞了。

花素站在门口,目送着杨默离开,方才提着两斗米进了院子。

关上柴门一转身就见房屋门口倚着一个姑娘,身材高挑、模样极美,十八九上下,只是脸色白的有些异常,看起来很虚弱。

“哎呀,小姐,你怎么起来呢?”

花素赶紧上前扶住她。

那小姐笑了笑:“我看你久出未归,心里挂念,正要去寻你。”

“你快些回屋,外面风大,若是再着凉了可就不好。”

花素搀扶着她进了屋内,给她倒了一杯热茶,也坐在一旁。

她自幼便跟着小姐长大,自家小姐算得上是最亲近的人,平日里什么事也不回隐瞒。

叽叽喳喳的将今日里的事说了一遍,听的那小姐心惊胆颤,又听那男子背着她回来,眉头微皱,刚想说话,花素问道:“小姐,这男女男女授受不亲后面,当真还有那句什么妹瘸,哥背之...”

后面的话她却是忘了。

“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哪里有什么妹...妹瘸...”

说到这,心里对那搭救自己婢女的男子有了三分不喜。

把杨默当做施恩图报,哄骗小姑娘的登徒子。

“那人当街打了他人,却能免于责罚,定是多交了罚金,又说有马,哪里会是一个编草鞋的?”

姑娘分析着,转身从身后的橱窗内拿出一个盒子:“你明日将这些首饰拿去典当了还他,以后他再来便不要理会,若是再有什么放肆之举,便直接报官。”

花素还想为杨默说话,见小姐脸色严肃,知道她是个倔强的性子,只能嗯了一声。

却将首饰盒一推:“小姐,这些首饰是夫人留给你的嫁妆,断不能典当,你放心好了,他若是再来,我便不睬他。”

说着站起身来不给小姐再说话的机会:“小姐,我去做饭了,你好好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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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默自然不知道,在别人眼里,自己已经成为了别有所图的登徒子。

回去的路上一直在想,从那日回到太原之后,自己就再也没骑过那匹马了。

如果没有这匹马,自己只怕要腿着回来。

想起马,又想起那个赠马的差役来。

若是有机会,定要去寻一寻那差役,感谢他的赠马之恩。

回到府中,正巧遇到马三宝回来,一听杨默问要那匹马,絮絮叨叨又说了很多关于提升骑术的办法。

引得杨默跃跃欲试,马三宝又给他泼冷水,说城内城外流民太多,不适合骑马。

等过些日子再说,见杨默听到这话有些失望,又说可以牵着马出去转转。

一来培养下与马的感情,二来可以让马适应下新环境。

杨默一想也对,想起罚金的事,也罢,出去牵着马遛一遛,顺道将罚金交了,看看瘸子是怎么处置那个赵三的。

从马三宝那“借”了两百贯钱,牵着马就出了门。

去不良人临时衙门最近的路要穿过之前自己编草鞋的集市。

路过集市的时候,正巧遇到那群定点蹲自己的孩子。

一见杨默,全都围了起来要吃的。

见这群孩子比前几日又黑又瘦,杨默心中不忍,一个人给买了个烧鸡。

又见前面的一条街全都是流民,唯恐牵着马过去惊了伤到人,便将马拴在河边的树旁,嘱咐这群孩子看好,自己去去就回。

提着装钱的包袱走了好一会,方才看到不良人的临时衙门。

衙门前围着一群衣冠楚楚,手摇纸扇的年轻人,闹闹哄哄不知道在干什么。

几个有些眼熟的不良人维持着秩序,但依旧压不住吵闹。

“怎么了这是?”

维持秩序的一个不良人正巧是那天自己救治的病人,见到杨默赶紧行礼。

叫了声杨爷,赶紧回答:“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抓了个当街持剑的流民,刚关进来,这群公子哥就来了,说那流民正和他们斗着酒,还没斗完,让我们放人。”

当街持剑,与这帮公子哥斗酒的流民?

正想接着问,就见刚刚押走赵三的几个不良人从里面出来,见到杨默赶紧请他进去。

张瘸子不在,杨默也没放在心上,打算交完钱去看看那个有点意思的流民。

这边正喝着茶办着手续,就听院子外面鸡飞狗跳起来。

“快,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人呢,人呢?”

“他上房了,赶紧抓住他!”

...

杨默闻声出门,就见一个身着白衣的年轻人,背着一把长剑在屋顶上奔走。

身子虽然摇摇晃晃,但脚步却十分稳健,显然有功夫在身。

一边走还一边哈哈大笑,冲着门外吆喝:“走,走,咱们继续去斗酒,今日定要分个胜负!”

外面人群中响起一阵欢呼。

“你们先去,待我甩了这群鹰爪孙再说!”

年轻人说话有些不利索,走到屋檐,纵身跳下去。

满院子的不良人赶紧出门去追,又是一阵鸡飞狗跳。

这边不良人刚一出门,杨默见那年轻人又爬了上来,顺着相连的屋脊向着反方向哈哈大笑,扬长而去,潇洒无比。

“有点意思。”

杨默倚在门口,双手交叉在胸,看着远去的背影好奇心被勾了起来。

为了斗酒,连不良人的狱都敢越,是个狠人。

正要出门追他,正巧张瘸子一瘸一拐的走了进来,脸色十分难看。

见到杨默皮笑肉不笑的说了声杨爷来了。

杨默也发现这瘸子对自己愈发的不待见,心里寻思自己这是救了个白眼狼不成?

冷冰冰的嗯了一声,瘸子似乎马上意识到自己刚刚的失态,又换上笑脸,十分热情的请杨默喝茶。

杨默拗不过他,不情不愿的又回去喝了一杯茶,听张瘸子聊了会他当了不良帅之后,李娘子如何器重他,太原官府中的老爷们又如何看重他。

甚至太原知州还打算将表侄女许配给他,话里话外向杨默炫耀着他今非昔比,在太原城内也是有头有脸有身份的人了。

杨默最后只回了一句,以后要继续好好干,别辜负了自己的举荐之情。

张瘸子的脸唰的一下异常难看。

杨默自然不愿意看他那副臭脸,起身就走。

回去的路上,有些后悔,那日马三宝要打断这孙子另外一条腿时,自己就不该拦着。

憋了一肚子气,回到集市,杨默愣住了。

孩子不见了,马也不见了。

我的马呢?

快步向着拴马的地方走去,旁边有人认出他来,有的给他主动打招呼,有的则面带讥笑。

杨默不理会,转了一圈终于确定,自己的马没了,看马的熊孩子也没了,烧鸡...地上连鸡骨头也没有。

这怎么可能呢?

这群熊孩子他都喂了一个多月了,不敢说和他关系多铁,若非自己不同意,他们都要磕头认自己当干爹。

怎么着,都是属吕布的么?

谁是他们干爹就坑谁?更何况,现在他杨默还不是他们的干爹。

正不知道该怎么办,集市里自己的同行——草鞋孙大爷放下手里的活走了过来。

“杨大郎,杨大郎。”

草鞋大爷走到近前,脸上挂着关切。

杨默赶紧行礼:“孙爷,您老见那几个小崽子了么?”

刚刚自己来的时候,孙爷不在,要不然烧鸡也要送他一个。

孙爷嗯了一声:“刚刚老朽瞅见一个年龄不大的郎君过来和他们说了话,然后亮子他们就跟着那个郎君走了。”

跟人走了?

杨默心里一沉,难道是人贩子?

转念一想不对,亮子那几个小孩年龄虽然不大,但从小在集市附近长大,鬼精无比。

向来是他们骗人,从来都没人能骗得了他们,怎么就说几句话就能跟着走?

见杨默脸色凝重,孙爷心中不忍,大着胆子问道:“杨大郎,听说你被李娘子休了?”

“啊?”

杨默一愣,这都哪跟哪,老爷子怎么突然聊起这个话题。

见杨默没有否认,孙老头叹了口气,颇有些同情又有些恨铁不成钢:“大郎,这赘婿不当也罢,咱都是有手艺的人,只要肯吃苦,饿不死。”

“对,对,这样,孙爷,他们是往哪里走的?”

杨默说着,拉着孙老头来到旁边的烧鸡店,买了俩烧鸡塞进他怀里。

孙老头还想劝说杨默认清现实:现在他已经给成了整个太原城的笑话,大街小巷的人都在议论他被休的事。

只有跟着他回集市,老老实实编草鞋才是唯一的出路。

要不然可惜了杨默在草鞋编制上的天赋。

但杨默问的着急,老头也就只能先暂停劝说,指向汾河湾下街的方向说道:“我见他们是奔着下街去的。”

汾河湾下街?

那里乃是太原城烟花柳巷之地,怎么会去那?

可孙爷是不会骗他的。

去看看吧,杨默按捺住心中的疑惑,快步走向下街。

一到下街,马上就能够感受到烟尘风气扑面而来,整条街道像是被胭脂花粉浸透了,处处莺歌,时时燕舞。

水湾里停靠着的花舫船只你来我往,十分热闹。

走到街口的时候,就见到远处一楼下挤满了文人公子哥,抬着头冲着二楼方向叫好。

一个十七八的年轻男子半倚着栏杆,身后背着一把长剑,一手抓个酒坛,边喝边冲着下面哈哈大笑。

不是刚刚从瘸子的衙门逃走的那个流民又是谁?

亮子几个小孩围在他身边的酒桌旁,狼吞虎咽。

楼下停马桩系着一匹马,正是自己牵出来培养感情的那匹。

“这人到底是何方神圣,怎么行事如此荒唐?居然带这帮小孩来逛窑子?”

杨默心中愈发的疑惑,走到近前,只听那喝的丝毫不顾及自己风范的年轻人忽而举起酒坛子,纵声高呼:“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随后,连笑三声,差点把杨默的魂给笑没了。

卧槽?!曹操曹老板么?

这个世界的历史上可是没有曹操的,而二楼的年轻人吟唱的正是曹操的《短歌行》。

正震惊的时候,那年轻人忽而又高呼:“大河之水,天上来!”

随后高举的酒坛一倾,里面的酒哗啦流落到地上,引得众人连忙后退。

见众人狼狈不堪,年轻人哈哈大笑,形骸放浪之极。

杨默瞧到他的样子,剑眉星目,白面朱唇,嚣张跋扈,却让人无法讨厌么,甚至心生好感。

这人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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