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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试试真正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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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清用手指了指屏幕:“刚才试过了。”

沈默城握住她伸出来的葱白食指,将她再次圈入怀中,把自己的头放在了她的颈窝里。

“那你要不要再试试真正的技术?”

男人有意无意地向她羞红的耳垂轻轻的吹了一口气,让叶清的心头直痒痒。

她感觉此刻自己的脑袋里在放烟花,血液从脚汇集到头上,心脏也是狂跳个不行。

叶清感觉这是她二十几年来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心动,她可能对沈默城真的是男女之间的喜欢了。

她有些慌张,一把推开沈默城,跑出去了。

沈默城烦躁的看着自己抬了头的小小城,低声骂了一句。

他就是那么抱了她一下,这反应有点过激啊。

叶清出了门,飞快地用手往自己的脸颊上扇着风,没想到越扇越热,她只好作罢。

叶清冷静下来还有些后怕。

就在她头脑一热就要迷失在温柔乡的时候,她的眼前突然浮现出她现在的这张脸,眼下的泪痣在提醒她不要乱来。

叶清仰天长叹一声:“天啊,到嘴的鸭子没了。”

找了她半天的邹倩不解地问她:“鸭子,哪有鸭子?”

叶清恢复到常态:“没有,我就是感觉好久没看见过鸭子了。”

“哦。”

邹倩没想到队长平常严肃的一个人,还喜欢鸭子,等她出去后就送她一只吧。

晚上回训练基地,邹倩非要拉着她们俩去活动活动,正好周瑾冉在减肥就答应她了,叶清也无所事事就和她们一起去了。

邹倩和周瑾冉跳着减肥操,叶清独自一人坐在地上,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邹倩弯着腰,憋红了脸,说话有些困难:“队长,你不来吗?”

叶清默默地摇了摇头:“不了,没有心情。”

叶清直视那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

在白炽灯的照耀下,那颗泪痣愈发突出。

她不是真正的林清,她拙劣的演技迟早会败给熟悉她的人,亦或者会败给熟悉自己的人。

但是好在大多数人都不相信有“借尸还魂”的这种可能,所以她暂时还是很安全的,只要她别说以前自己的经历就好。

可是她又害怕自己哪天顺口而出的话被发到了网上,到那时恐怕就不能帮助这个可爱的小姑娘圆梦了。

最主要的是今天沈默城抱她的时候,脑子里突然闪过了这张脸。

那一刻她才明白自己只不过是在别人的皮囊下苟活,如果林清不同意,自己还要强来,心中免不了升起愧疚感。

可她真的是喜欢上了沈默城吧。她该怎么办呢。

叶清低落的把头埋到双臂在膝盖上围成的圈里,就好像可以逃避一切。

梁天坐过来用杯子撞了一下沈默城面前的酒杯。

玻璃的碰撞声让沈默城的注意力放到梁天身上,他轻缓地抬起上眼睑,分不清是什么情绪:“干什么?”

干什么?梁天冷笑一声。这好像是他问他的话吧。

大半夜的二话不说把自己从被窝里拎起来,非说要去喝一杯,于是他就挺着困意陪他来到了“再世”。

他到好,要了一杯酒也不喝,就干坐在那。最过分的是还不让他走,他还想去看漂亮妹妹呢。果然老话说的对,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梁天猛灌了一口,把杯子放在桌子上的那一刻他好像突然清醒了。既然是沈默城把自己拉过来的,那么今晚应该是他付钱吧。

梁天想到这,豪气地向调酒师来了句:“再给我来一杯,我不醉不归。”

梁天那点小九九,沈默城知道的一清二楚。

当年在美国去酒吧的时候,他总把自己喝个半死,不趴桌上不带停嘴的。特别是到他庄的时候。

于是沈默城就成了他最好的酒友,又名提款机。

沈默城拿起面前的鸡尾酒,举在半空中,从褐色的液体中依然能看见发光的灯。

梁天不解的看着他拿个杯子在那转悠转悠的,疑问道:“你最近是不是特别喜欢玄学?”

沈默城的手停在半空中,扭头看他:“为什么这么问?”

梁天没回答他,到时给他讲了个故事:“你知道血腥玛丽吗,就是半夜十二点对着镜子大喊三声‘BloodyMary,BloodyMary,BloodyMary’然后你就能看见她。”

梁天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劳力士,义正言辞地告诉他:“现在离十二点还有二十三个小时零四十分,到那个时候,你可以对着镜子说出你想要见到的人的名字。”

沈默城冷冷地甩过去一句“傻逼”,一口喝下手里的酒。

吃瘪的梁天要为自己讨回公道,威胁他说:“你这个人怎么能骂人呢,这要是被哪个狗仔录下来了,你的温柔形象可就没有了啊。”

“滚。”

沈默城说完就离开了“再世”。

“喂!”

梁天看着他的背影叫了他一声,不过并没有什么用。

正好调酒师把酒放到他的面前,看见沈默城离开的背影,忍不住问了他一句:“那这酒钱……”

梁天从桌子上把酒拿起来,一口闷掉,潇洒的告诉他:“记你们老板的账上。”

调酒师:……

他每次来都这么说,要不是他真认识老板,他都想报警说这有人喝霸王酒。

回到家的沈默城躺在床上,在那张大床上静静的躺尸。

他拿起钱包,看着夹层里的照片,思忆慢慢涌现。

那年的他才十四岁,刚来到美国就受到了班上同学的排挤。放学后,他既不想回到那个就他自己和一个管家的家,也不想自己一个人独处。

他在这人生地不熟的美国,顺着街一直走,一直走,最后走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广场上。

这里的人不是很多,他静静的坐下来,拿出包里的照相机,在那默默地捣鼓。

他突然听见一阵歌声,是前几年流行的《MyHeartWillGoOn》。歌声缓缓的流入他的心田。

他顺着歌声找过去,发现已经被人围成了一圈,他用自己的小身板挤了过去,看见了两个华人小孩,他们前面的帽子还有点零钱。

唱歌的是一个小姑娘,蹲在她旁边的是一个瘦弱的小男孩,蜷缩在地上。

女孩落落大方,即便是有些发音不太标准,但也没能挡住她与生俱来的自信。

他当时的大脑不受控制地举起了相机给她照了一张相片。

一曲歌结束后,帽子里装了许多零钱,女孩高兴的拿着帽子,扶起蹲在地上的男孩,两个人相互依偎的去了一家KFC。

沈默城看着相机里的女孩,她左手放到胸口处,右手高高举起,闭着眼睛歌唱的模样令人陶醉。

他之后就把照片洗了出来,一直放在自己的钱夹里,哪怕钱包换了一个又一个,但是照片还是在那个位置上永远不变。

沈默城把钱包合上,放在自己的左心口处,深深地呼了一口气。

他安慰自己,以后有的是机会。

“早啊,队长。”邹倩打着哈哈向对面的叶清招了招手。

叶清接了一杯热水,捂着小腹喝了一口。

邹倩也给自己接了一杯水,看着她的小腹说:“大姨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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