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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妈,我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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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

在没死前,茉伊拉认为,这一辈子是不可能打工的!

理所当然的,成为灵之后,茉伊拉依旧没有打工的觉悟。

至少江枫在讲述的时候,茉伊拉还在纠结到底要不要原谅孩子她爸做的事情,好跟他要钱来治疗女儿。

于是,江枫的话音刚落,茉伊拉也是连忙点头道:“我愿意!江天师,我愿意!”

虽然不知道接下来被安排做什么,但是这可是给江枫这个法力高强的人打工啊!

这就等于是找到个背靠大公司的工作,并且该工作还是在董事长眼皮子底下的!

这傻子才不会愿意呢!

不过,这债会面临到什么可不是茉伊拉所能控制的了了。

听到茉伊拉答应了下来,江枫也是喜不自胜,开口把嘱咐给塔克·金和斯丽嘉俩人的工作给重新安排了一下:“现在又加了一名店员,这么一来,你们仨就三班倒着来,每个人每天只需要工作八个小时……”

“听江天师您的安排!”

茉伊拉恭敬道。

“今天已经是凌晨了,需要我现在就去吗?”

江枫抬头看了看天空的月亮,发现其正处在正中间,跟午夜子时的时间差不多,开口问道。

“明天晚上吧!”茉伊拉回答道:“今天太晚了,没等江天师您出现,它就容易发现,想方设法的逃走了。”

听到茉伊拉的话,江枫也是连连点头。

这除灵最关键的并不是将灵除掉的那一下,而是在于如何控制住恶灵。

换句话说,就跟追捕犯罪分子一样,光靠说教并不能把这些穷凶极恶的人找出来,必须使用暴力,才将其抓捕在牢笼中。

“那就明天晚上去你家。”江枫也是随即点了点头,开口道:“正好白天的时候有件别的事儿,我先处理完那事儿,再去处理你这事儿。”

“一切听您的吩咐。”

茉伊拉感激道。

“那个脖子上的项链先借我用一下,我当个信物,当你孩子不相信的时候,我可以用这个物品让她相信。”

江枫未雨绸缪道。

对于江枫考虑如此全面,茉伊拉自然是十分高兴,随即就把脖子上的项链给拿掉。

“噢,对了,你女儿叫什么名字来的?

江枫结果项链后,询问道。

“爱丽丝!”茉伊拉回答道:“她叫爱丽丝,是贝多芬写的钢琴曲《致爱丽丝》中的那个爱丽丝同名。”

……

在江枫看来,帮茉伊拉从恶灵手上解救出她女儿的任务,在某种程度上是比让塔克·金和他妈妈见面的任务更简单的。

虽然后者只需要花费一张‘罗盘符箓’,在见面结束后再用匕首驱散一下塔克·金他妈妈身上所沾染的灵气,就可以了。

但是,江枫依旧觉得后者更难!

因为,这是跟人打交道。

跟恶灵打交道,那直接莽过去就行了,不需要有什么顾虑的。

“我再跟你说一下注意事项,跟你妈见面后,不能说些不该说的,否则我就只能是……”

在去往塔克·金他妈妈房间的路上,江枫再次隐晦的警告起塔克·金来。

“江天师,规矩我是懂的,您放心,什么不该说,我心里面有数。”

塔克·金拍着胸脯保证道。

很快,一人一灵也是来到了1828号房间前。

江枫按响了门铃。

“来了!”

房间内传来一个略带沙哑的女人声音。

“啪嗒!”

门开了!

江枫看到一个典型的黑人妇女站在门前。

这就是塔克·金他妈妈,阿莉奥娜。

“是来带我去见我儿子吗?”

阿莉奥娜操着一口美利坚西部方言,悲伤的脸上残存的喜悦在看到江枫的一瞬间变成了疑惑。

面前这个白白净净、英俊不凡、穿着有些怪异服装的男子不是刚刚跟自己对接的那个警察吧!

一来这肤色不对,先前的是白人,现在的是亚裔黄种人。

二来这年龄不对,先前的是四十多岁,现在的是二十出头,跟自己儿子塔克·金差不多的年纪。

阿莉奥娜上下打量着江枫,率先开口问道:“你找谁?”

“你是塔克·金的妈妈吧?”江枫用最快速、简洁的语言自我介绍道:“我是塔克·金的朋友。”

“你是他的朋友?”

阿莉奥娜狐疑的看着江枫,脸上并没有半点开心的神情。

果然不出塔克·金所料,他妈妈还真的是多疑,怀着‘总有刁民想害朕’的想法。

不过,这其实也不怪她。

毕竟,常年生活在贫民窟,那里动乱不堪,充斥着‘黄、赌、毒’,不轻易相信任何人是在那儿生存下去的第一要素。

“塔克·金跟我提过您,说他印象最深的就是七岁那年吃金拱门鸡腿的事儿!”

江枫迎着阿莉奥娜不信任的目光,淡定道。

还没有继续细讲,阿莉奥娜的双手直接是紧紧拉住江枫的手,赶忙问道:“塔克·金这些年过的怎么样?过得好不好?有没有的吃?……”

江枫有些懵圈。

好家伙!

这还让不让人说话了!

在江枫简单的说了一句‘鸡腿’的事儿,阿莉奥娜就一连问了江枫N多个问题。

从最大的问题‘过的好不好’,再到小的‘有什么爱好,有对象不,跟周围人的关系如何,会不会收拾房间’这些问题,她的嘴巴问个不停,让江枫都没法打断。

不得不说,这黑人的肺活量就是惊人!

眼瞧着阿莉奥娜一连说了快两分钟了,还不带喘口气的,江枫也是没有办法。

“……我跟我儿子塔克·金最后一次通电话还是在七八个月前的圣诞节,就说了一句‘圣诞快乐’就没说什么了,我真的好后悔,应该跟他多说几句的。”

“对了,你是怎么跟我儿子塔克·金认识的啊?”

终于,一番感慨自责后,阿莉奥娜也是问了一个关于江枫的问题后,听了下来,用希冀的眼神看过去。

“其实,我俩刚认识没两天。”

江枫如实回答道。

阿莉奥娜被江枫这个答案给弄混了。

两天?

不是说自己的儿子已经死了好久了吗?

所以,这两天到底是什么时间?

难道……是真的只有两天时间吗?

就在阿莉奥娜疑惑的时候,江枫开口道:“阿姨,这些问题还是让塔克·金当面跟你说吧!”

接着,阿莉奥娜就看到江枫旁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一个人。

而那人在感受到她的注视后,也是缓缓地抬起了头,露出了一张苍白且没有生气的脸:

“妈,我好想你!”

阿莉奥娜不敢置信地睁大了眼睛:“塔克·金?!”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三十四章 妈,我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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