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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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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九华慢慢述说往事。

冯月和陈绍颠沛流离至香河县,她生涩地站在街头唱曲儿。王九华年轻时仗着家里有钱,风流浪荡,见冯月温柔羞赧,便动起了心思,开始大献殷勤穷追不舍。原本也只是抱着玩一玩的心态,但相处过程中,王九华竟然真的喜欢上冯月。他在这个贫穷的姑娘身上,看见了坚韧勇敢善良美好的各种品质。渐渐的,王九华越来越喜爱冯月,甚至到了非卿不娶的态度。好在王老太太开明,叫来冯月问过话后,并不介意她的身世。

自然而然,两人开始谈婚论嫁。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王九华发现冯月开始各种拒绝自己的示好。

王九华觉得蹊跷,派人暗中调查,这才从蛛丝马迹中得知冯月喜欢陈绍。

年轻气盛的王少爷哪能输给一个穷小子?

他当即找到陈绍,命令他滚出冯月的视线,不准再与她来往,否则冯月就无法嫁到王家当夫人。陈绍一个老实人,哪里懂得这些弯弯绕绕,他感情迟钝,更不知表妹对自己的爱意。为了表妹的未来着想,他搬去了隔壁的同源县。

冯月联系不到他,只好怀着遗憾嫁给王九华。最初也算渡过了一段平静愉快的时光,但在王婳裳出生后,冯月伤了根本,大不如从前。自古红颜易老情易淡,王九华在冯月身上得不到慰藉,和狐朋狗友再次频繁出入秦楼楚馆,恢复以前浪荡的本性。久而久之,什么曾姨娘李姨娘,全往府里塞。

或许冯月心死了,又或许她太遗憾年少的感情。在王婳裳十岁时,她独自前往同源县,随即回到院子里,锁死了房门,谁也不见。

痨病说来就来。

冯月遣走了丫鬟,直到病重,才终于被王九华知晓。

隔着窗户,王九华看到了曾经无比喜爱的少女形容枯槁,终于开始懊悔。他花大价钱请大夫抓药治病,但冯月却全部拒绝。

她一心求死。

无奈,王九华问她到底想怎样,冯月却求他放过自己。那晚月色皎洁,她却对王九华说抱歉,十多年来,她从未喜欢他。所以她不介意他流连烟花之地,也不介意他一个接一个的往府里纳妾,她感激他给予的优渥生活,仅此而已。

王九华又生气又难过。

甚至琴儿听到冯月病重呢喃陈绍的名字。

没有一个男人能接受自己的妻子惦记着别人。盛怒下,他和冯月赌气,当真不再来探望她。

冯月郁郁寡欢,放弃医治,不吃不喝,很快奄奄一息。

临死前,王九华没有忍住,闯入了她的房间,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冯月却只看着他,恳求他能对王婳裳好一些。

王九华不知道说什么,在她病榻前发誓,王婳裳永远都是王家的嫡长女。

他到底心软,听大夫说冯月回天乏术,命人将陈绍从同源县请来,让二人再见一面。冯月见过陈绍,心愿已了,撒手人寰。

王九华回想起往事,不知不觉泪流满面。

好像记忆中那个街头卖艺的少女,早已形容模糊。但当初那份一见钟情的悸动和喜欢,却无比清晰酸楚。

宁瑛不觉得感动。

她只觉得造化弄人。

半晌,宁瑛憋出了这么一句,“多年的夫妻,怎么可能一点喜欢都没有?我娘一定对你动心过。但你太风流,她把握不住你这把沙子,伤心多次以后,只能扬掉。”

王九华没有答话,耷拉着头。

宁瑛又问:“可是,你怎么证明你说的是真?我要如何相信你,我娘是自杀。”

“你跟我来。”

王九华是彻底丧气了。

他将宁瑛带来任何人不得入内的书房,从最高的架子上,取下一个带锁的木盒。打开木盒,里面放着一叠一叠的信。

信纸已经泛黄,看起来轻轻一碰就会破碎。

“这是你娘生前写的信。”

宁瑛识字不多,她粗略的扫了几眼。

“现在你信了吧。”王九华擦了擦泪痕。

他颓废地坐在椅子上,竟然自我反思,“当初错的人当真是我。我不强娶她,她和陈绍男耕女织,比当王家夫人幸福。又或者,我不应该嫌弃她产后体弱多病,去纳妾逛花楼,伤了她的心,让她看不到希望。后来看中了秦姨娘,我渐渐忘了她,也开始冷落你……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都是我这个当爹的不对。”

宁瑛心情复杂。

她再次看了眼存放信纸的木盒,冷冷道:“迟来的深情比草贱。”

语毕,转身离去,不再多看王九华一眼。

宁瑛出了王家后门,一路上狂奔去县衙找李砚如。李砚如也在等待结果,门口的小南看见她,立马请她入内说话。

那日装神弄鬼,小南扮演劫匪,也是出了大力的。

李砚如正在刻苦读书,一听宁瑛来了,连忙去迎接。

宁瑛见到他,不知为何,十分想哭。

她忍住泪,边走边说,“王九华他不是一个好丈夫,不是一个好父亲……他一无是处。”

“别难过,你慢慢说。”李砚如何时见过宁瑛这幅红了眼眶的模样,心疼极了,声音愈发温柔,“慢慢说,我在听。”

一起回到书房,宁瑛将王九华的话一一转述。

李砚如亦是震惊。

他没想到竟然是冯月主动去感染痨病。

“她为什么想染病而死?”

宁瑛摇摇头,“我没想到这一层。会不会是王九华编故事骗我?”说完,她立马把木盒中的信告诉李砚如,怕暴露自己文化水平太低,对不起王婳裳才女的名声,宁瑛机智道:“李砚如,你最聪明了,回头我带你悄悄进书房,你去看看那些信中内容有无猫腻。”

李砚如当然满口答应。

“好,我帮你再检查一遍,看是不是作假。”

他太爽快了,宁瑛反而惊讶,“万一我们被发现,你会被家奴揍一顿的,不怕吗?”

李砚如失笑,“为什么要害怕?即便有人打我,你在我身边啊。”

只要宁瑛在他身边,就没有人可以欺负他。

宁瑛望着他温润的眼眸,终是粲然地笑了起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七十七章 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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