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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鸡丝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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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这边这番折腾完之后,一锅香喷喷的松茸鸡丝粥也闷的差不多了,白子芩摘了一颗自家院子里的确如田妞所说的歪瓜裂枣一般的青菜,洗干净之后,只取叶子切细了,散入粥中,煮开之后,撒了盐巴,一一装入碗中。

再把野香葱切碎,放入小灶上的热油锅中,一闻到香味就立刻离火,撒盐,将剥好的三段木薯,放进小锅里,用木勺子碾成泥,和香葱混匀之后,搓成十来个小圆球,放在饭桌上的芭蕉叶上。

“我闻到香味了,可以吃了吗?”小空青的小手扒拉在灶房门上。

“赶紧洗手,去叫田大哥一起来!”白子芩拍拍他小脑袋,今天早饭吃的有些晚了,不过好在他已经垫了一个小小的饼子。

小空青眨巴着大眼睛问:“要不要叫牛二哥?”

听到牛二哥,正在刷洗大锅的田妞替白子芩说了:“不叫,不叫!”

白子芩笑,对田妞道:“给他留一份吧,看他一会儿过不过来!”白子芩知道田妞心里其实也是愿意给牛家二郎留饭的,犯别扭是因为自己,她也不说破,只微微一笑。

田大郎喝了一口粥,停着不动了,白子芩正担心不合他胃口,只听得他说道:“原来米粥也是可以这样的好吃的!”

“那是,阿芩做得什么都好吃!”田妞就比她大哥聪明多了,上饭桌之后,那就应该少说话,多吃饭!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小空青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田妞没听明白,读书人的学问果然高深。

“阿青怎么会这句?”白子芩想着这句他读的书上应该没有吧,他人这么小,怎么会来这么一句?而且,现在大家都有好吃的了,他为什么还来这么一句感叹!像个小怨妇似的!

“以前阿娘说过!”小空青咬了一口木薯球,相比于粥,他还是更喜欢吃这个木薯球:“田妞姐姐说姐姐做什么都好吃,其实不是的,姐姐以前做饭没有这么好吃,我们也常常饿肚子。我想在才明白阿娘说得这一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原来是这个意思。”

“哦,什么意思,我怎么还是不明白!”说她田妞说的话不对没关系,那就得说出个所以然来。

“田妞姐姐,你真笨,我都说得这么明白了!”小空青两只小手一摊,左手摇摇:“以前姐姐也做饭,可是没有现在做得好吃,是因为以前家里没有吃的。”

再摇一摇右手:“现在姐姐做饭好吃,是因为姐姐找到了好吃的。”

“本来就是啊!”田妞没觉出不对啊:“所以,我没有说错啊,阿芩做得就是好吃啊!”

“哎,田妞姐姐,你真是……”小空青摇摇头:“我想说的是就算像我姐姐这么厉害,能做这么好吃的东西的人,如果没有吃的也是做不出来好吃的。我是想说这个!你明白了嘛?”

“早就明白了啊!”田妞对着小空青吐吐舌头:“以后不想这么麻烦跟我解释的话,教我认字吧,我保证以后你只要一说,我就能懂!”

原来田妞打的是这个主意,挺好!估计阿青能被她忽悠上路。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三十四章 鸡丝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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