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读书

字:
关灯 护眼
66读书 > 农女家的赘婿首辅 > 第四十二章 收获颇丰

第四十二章 收获颇丰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农女家的赘婿首辅!

“看来县里是要卖得贵些,不然哪里能直接用镇上的市场价收,还不说限量。”

“是啊,齐家开了酒楼,家大业大,我们小百姓只能仰望,估计也猜出我们份量不会太多。”叶老爹倒是看得开,赚钱嘛,一步步来,总能赚大钱的。

“那就好,我这就去收拾。”叶大伯母这下比叶老爹还积极了。

催促着叶萧和叶大伯赶紧换衣裳。

叶晴和回来的大儿媳小张氏一起,帮忙把上山需要准备的水壶,火折子,小铁锅,一些蔬菜,米面,还有夜间需要穿的稍微厚一点的秋衣,还有防虫蚁蛇兽等雄黄之物。

陶罐、背篓等也不可缺,镰刀、锄头什么的,都是需要用到的。

一趟收拾下来,就装了不少。

叶老爹也已经把骡车卸了下来,就剩个板车,东西都放在了板车上。

“爹,娘,那我们先出发了,你们放心就是。”叶老爹跟二老保证了一声后,才带着一行人出发去了后山。

他是拉着板车的,时不时跟叶大伯换一下。

叶荞依旧带着她的小弓箭,走进后山后,悄悄跟叶老爹指了一个方向。

“我们走这边,以前也是走这边比较多,所以路上很平

坦。”叶老爹解释了两句。

果然,没走多久,就看见了野葡萄。

“看来我们运气不错,这些葡萄还剩下不少呢,都有大多数成熟了。”叶大伯母直接停了下来,叫上叶萧,过去摘葡萄。

叶荞也没偷懒。

一行八个人,没花一刻钟就把葡萄藤上的野葡萄摘下来了,大约有个四十斤的样子。

摘完后就继续往前走。

叶老爹带路,果然接下来又遇见了橘子。

青橘还没怎么黄,不过熟了一半的橘子都被摘了下来,再留估计就被鸟雀吃了,剩下的完全没熟的就留着。

叶荞诶了一声,看见树下的蘑菇,高兴得直笑。

一边像落进米缸的老鼠一样,路过但凡能吃的蘑菇都摘了下来。

“这后山物产也太丰富了。”

一路忙到天快黑的时候,到了一个土墙造出来的茅草屋,叶老爹带着大家走过去,他解释了一下:“茅草屋是以前我弄出来的,如果天色晚了可以歇息,白天后山就很危险了,晚上更危险。”

“大哥你们先歇息一会儿,我去打两只猎物回来。”

“那我先熬点粥。”叶大伯母说干就干。

天气太热,也吃不下窝窝头等,还不如喝点粥

叶荞则把茅草屋里的簸箕拿了出来,把下午捡的各种各样的蘑菇摊在上面,免得坏掉了,去去水汽,反正干蘑菇泡发后也可以继续炖煮。

一样可以卖出去。

贺远拿着水壶过来,递给叶荞。

叶荞接过去,喝了几口。

贺远已经接过她的活儿,开始晾晒起来。

“这些蘑菇里面,有药用价值比较大的茶树菇,如果多拣点,可以去镇上卖给药店。”贺远上次就跟着叶荞他们来过后山,认识了不少能食用的蘑菇,除此之外,还有不少的药材也认识。”

“茶树菇比较少,我尽量多找点。”

“平菇可以煮汤,看,这些鸡纵菌不少吧?鸡纵菌这次找到的最多。”叶荞得意地邀功道。

贺远心里确实诧异。

要知道这些蘑菇都是叶荞找到的,足足有二三十斤呢。

“很不错。”

被夸奖了,叶荞心情很好,大方地拿了一些鸡纵菌,用叶大伯打回来的河水,清洗干净,递进厨房给叶大伯母。

“大伯母,我们往粥里放点菌菇和青菜吧?再加点猪肉,会更好吃。”叶荞递过去道。

叶大伯母有些心疼:“这些蘑菇可以拿去镇上卖呢。”

“我们要养

好身体才能有机会多赚钱嘛。”叶荞抱着她胳膊撒娇:“而且我们这一趟才开始呢,回不去的话,晒干的蘑菇就要冬日里卖,夏日卖不上价格,大家都吃新鲜蘑菇。”

“也是。”叶大伯母见她都舍得,也就不拒绝了,把洗干净的鸡纵菌切成小颗粒,放进陶罐里一起跟米熬煮。

米是糙米,黑黄黑黄的,不过在村里也是很不错的。

叶老爹回来时,手上提着四只野鸡,两只野兔,一个个都还挺肥,不小呢。

叶荞听见声音,跑出来,看见这些猎物,瞬间有了吃法:“爹,我们晚上吃烤肉嘛。”

“正好下午不是摘了不少的青桔么,可以涂抹在上面,应该味道不错。”

“是不是哦。”叶老爹没这么吃过。

不过想到以往自家闺女时不时冒出一些吃法,也就没拒绝。

“大哥,我们一起把这野鸡野兔处理了,杀了的鸡毛这些埋在地上,鸡血我们可以炒了吃,只要没有浓厚的血腥味,就不会吸引猛禽。”

天色已经在黑了。

叶大伯点了一盏煤油灯,跟叶老爹一起,在茅草屋里最大的堂屋里去收拾野鸡野兔,屋子里关着门,就能挡住一些血腥味。

叶萧也跟着进去帮忙,他今年十六岁了,正是青壮年的年纪,干活儿也麻利。

“走,我们先弄点烤肉的调料出来,一会儿再去帮忙夹毛。”叶荞说完这话,贺远跟刘大两兄妹就跟着她。

叶荞吩咐刘二妹洗葱,刘大用石臼把花椒研磨成粉。

贺远则帮忙把辣椒研磨成粉。

叶荞自己拿了个碗,弄了些盐,酱油,还有自家熬制的肉酱等,混合在一起,再把她带来的一个布包里的猪毛小刷子拿出来,专门用来吃烤肉的。

弄完佐料。

屋子里叶老爹三人已经把野鸡和野兔处理了。

野鸡的鸡杂那些,被叶大伯母拿进简易厨房里,准备炒个鸡杂吃,里面还有鸡血,四只野鸡的鸡杂也够炒一盘子里。

野兔的内脏就没要了。

叶荞直呼可惜:“爹,等这趟回去,你就去把狼狗给我带回来,下次野兔内脏就可以给狼狗吃了,它能长得壮壮的,以后我们进山也更安全些。”

“成。”叶老爹答应了,不过就是只狼狗,家里能打到猎物,也不怕养不活。

要是放在普通村民家里,还要嫌弃狗吃得多,就看个家,没啥用划不来,放在叶荞家就没有这个担忧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