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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讲价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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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彩没想到李墨去买了新车。

大梨树村条件有限,全村第一个买面包车的就是李叔,其次村长家有一辆,现在李墨也买了新车。

“这辆车的款式和李叔开的不一样呢。”阿彩盯着看了片刻,认真道:“这辆的款式要好看的多。”李墨的这辆面包车,有点偏向于SUV的款,比起常见的面包车造型上要好看的多。

“必须的,毕竟这是刚出的新款,又可以坐人,又可以拉货。”

李墨用下巴示意了下:“阿彩,走,去市里,哥带你去兜个风。”

阿彩;“……”

见阿彩还呆愣着,阿山立即附议道:“墨哥晓得你要去市里买菜苗,便决定亲自开车了,走吧!去晚了好的菜苗都被人给挑走了。”

阿彩明白过来,有些意外的望着李墨,李墨这么快买了车回来,知道她要去市里买菜苗,还特地来拉她。

“墨哥,不用这么麻烦的,我自己……”

没等阿彩说完,李墨就嘀咕起来:“跟我客气什么,你买的菜苗又不是你一个人用,我们几家不也都要的嘛!我是要去市里卖那几条河鱼,我们哥几个今天刚抓的新鲜鱼呢。”李墨说着,伸手指了指车子后排,一个水桶里放着的几条活鱼。

看到这一幕,阿彩点了点头。

“嗯,好吧,那等我一下,我回房间拿一下包包和手机。”

“嗯,快点!”

阿彩回屋拿了包和手机,来到车前打算拉开车门上车,阿林却拒绝了她。

“阿彩,你去坐前面,后面我和阿山坐着宽敞,况且还有一桶鱼在这,山路颠簸的话,水泼洒到你身上不好呢。”

“就是,前面空着,去坐前面。”阿山也跟着催促道。

阿彩只好坐到了副驾的位置上,她才系好安全带,李墨就启动了车子。

李墨是成年之后就考了驾照,家里有面包车,有时候送货到城里,要么李叔开,要么李墨开,所以驾驶技术相当娴熟。

出村的那段路还在修,之前接连阴雨又停了一段时间,现在又开始恢复施工了。

车子有些颠簸,李墨伸手递了一个可爱的粉色小抱枕给阿彩。

“垫着些,不然路上颠簸。”

阿彩望着那个小崭新的小抱枕,又看了一眼李墨:“你什么时候买的?这么可爱?”

李墨一把将小抱枕塞到了阿彩的手里:“买车的时候,销售送的,你要是觉得可爱,送你了,粉色的东西不适合我,看着怪别扭。”

阿彩望着怀里的粉色小抱枕,是真的看着特别可爱的那种,她伸手摸了摸,抱在了怀里。

“谢谢,墨哥。”

“嗯。”

李墨只是轻轻回了一句,阿彩没有注意到,如果她这个时候抬头看李墨一眼的话,就会发现,李墨的脸红的相当厉害。

车子开了一个多小时,顺利抵达了城里。

李墨专程联系了一个小餐馆,对方是做农家菜的,李墨他们每次逮到河鱼都会送去这家,参观在郊区,和阿彩要去的市场是两个方向。

李墨原本想陪阿彩去市场看菜苗,奈何水桶里的鱼耽误不得,只得先将让阿彩下车,他们去送鱼,送完了再过来找阿彩。

“阿彩,选好东西后,等我们,我们来搬就行。”李墨简单扔下一句,就踩下油门离开了。

在市里卖菜苗的有专门的供应市场,在这种赶集的日子里,买菜的有买菜的地,买卖牲口的也有专门买卖牲口的,阿彩没有亲自去买过,小的时候总是跟在父亲母亲身后跟着去赶集,家旁边有一小块土地,母亲在那块地经常会种上不同的蔬菜,涨势虽然一般,但给家里省了不少钱呢。

那时候母亲挑选菜苗的惊艳,她还记着呢。

她这次来选购的菜苗需要的多,她也不敢贸然就这么买了,在去之前,还是给孟哲发了信息。

她的信息才发完,孟哲那边的电话就打了过来,孟哲让她去最近的一个市场等他,他和孙涛正好有空,直接开车过来接她,在选苗上,多少能帮衬点。

孟哲愿意过来,自然是再好不过的,阿彩挂了电话,就直接去孟哲指定等他们的地点等待。

她等了大概十五分钟,孟哲和孙涛开着车子过来了。

“阿彩姐,几天不见,又漂亮了呢。”

孙涛一见到阿彩就屁颠屁颠的打着招呼,还特地给阿彩带了一本打印的资料。

“阿彩姐,这是我这些年做的功课,都是电脑里导出来打印好的,希望对你有帮助。”孙涛笑眯眯的将本子给了阿彩,还不忘嘀咕一句:“虽然比不得孟哥亲自手写的那些认真,但这也是我的心意嘛!我也希望阿彩姐能够搞出一番大事业。”

被孙涛这么一说,阿彩偷偷瞥了一眼孟哲。

孟哲的面上很平静,只是看了下手机,叮嘱着:“这个时候去市场有点挤,我们把车子停在附近,走过去路。

“嗯,好。”阿彩应了一声,上车一起去了附近的农业市场。

这是专门贩卖蔬菜种子和种苗的地方,各式各样的都有,有专门卖苗的农户,也有家里种了新苗,种不完拿来市场上赶集的,各式各样,基本上老百姓土地里需要的品种都能找到。

阿彩今天的目的很简单,她需要采购辣椒苗和西红柿的苗。

两种的苗都很多,各式各样的都有,价格还不等。

“这些地方的苗各异,有时候价格高未必是好货,价格低廉,未必就是品种差,多看看,就会懂了。”孟哲往前面走着,人有些多,他将周遭的人避开,有意的给阿彩更多的空间。

有孟哲和孙涛在,阿彩买东西相当顺利,她也第一次见识到了这些东西背后涵盖的知识面简直太广了。

就拿简单的西红柿来说,简单的一株苗,孟哲能轻易的分辨出苗的种类,以及苗的育龄。

西红柿的品种有很多,他们得买经济价值最高的品种。

选定了价格合适的种类,孟哲就退到了一边。

“讲价这个事情,还是让你们女孩子来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44章 讲价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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