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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齐之姜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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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必齐之姜

作者:六月禾未秀

文案:

历史的真相究竟是什么?我们已无从了解。虽说不以成败论英雄,但史书的记载还是难免落入成王败寇的窠臼。

男主在位十二年,灭纪服鲁、匡郑卫、兵宗周,可谓尽皆功劳。但后世似乎只记住了他乱妹一项,极尽挞伐之能势。

女主备受争议。乱世里,尊贵如公主,也只是父兄纵横的工具。在烽火狼烟中,爱情是一种奢侈,更何况那是于千百年中难得一遇的君王之爱。可以爱到不计成败,不顾身前身后名。

孔子作《春秋》,一字之褒,荣于华衮;一字之贬,严于斧钺。如此惜墨如金,面对这两个人,都忍不住要多8几句,足见其魅力无穷。

六月禾未秀,无意为谁翻案,只不过在故纸堆中断章取义,做些yy罢了。

岂其食鱼,必河之鲂。

岂其取妻,必齐之姜。

结局:HE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 边缘恋歌

主角:姜桃华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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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齐姜

岂其娶妻,必齐之姜。

这是世人对我们齐国公主的恭维,而为我们姜姓王女赢得这一美誉的是我的姑母,“庄”是世人对她最高的褒扬。

她的身上集结了女子怀揣的所有梦想:齐侯之女,卫候之妻;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既贵且妍,人们对她的追捧几近疯狂。

然,美而无子,是她最后的结局。

我继承了家族女性的显赫地位和倾城美貌,甚至于姑母的洋溢才华。继她之后,我成了齐国最有身价的女子,“文”便是世人给予的肯定。

我的父亲是国君,我的兄弟将会继承;我的丈夫是国君,我的儿子将会继承。我有着这个时代的女子最尊贵的出身,以及连男子都自叹弗如的作为,但即便这样,还是不能逃脱史官们的吝啬和挞伐。在这个时代里,对女子而言,不会有董狐之笔的存在。我只会被记载成某人的女儿、姊妹、妻子、母亲以及情人。而“文”,将成为我区别于冰冷青史中其他女子的代号。

也许这个代号会跟随我父亲、兄弟、丈夫以及儿子的英名流传一千年、一万年、甚至更久,但我并不为此感到荣耀和亲切。

相形之下,我更喜欢我的闺名:桃华。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我出生在烟花三月的临淄,那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晚,母亲堂前的五株桃树都没有开花。父亲来看她,我被奶娘抱到院子里遛弯。

春天的风也很凛冽,把我的脸吹得皴红。

诸儿跑进院子来,见我笑道:“庭前六株桃,一株先作华。”

父亲在屋里听见他的歪诗,还赞他机敏。桃华便成了我的名字。

知道这个名字的人并不多,大多数人关心我的姓,胜过我的名。

姜姓给了我姑母卫国后宫里无可比拟的尊崇地位,这虽不是她无子的因,但也无助于改变她无子的果。她一辈子都顶着这个姓庄重地活着,做的任何事情都没有辱没过她的父亲、兄弟以及丈夫的英名。

人们匪面命之,言提其耳,用姑母的德行教导我和半夏,所有人都希望齐国的姜姓王族里会再出现两位庄姜一样贤明的君夫人。

半夏是我的姐姐,出生在夏至,恰是这个酷热季节的中点。接生她的稳婆说:“大公主出生的时候天气异常烦闷,闷到连气也透不过来。到了晌午,天空里乌云密布,黑得要塌下来一样。外面雷声震天,盖过了夫人阵痛的尖叫。一直折腾到夜里,孩子方才生下来,但那场救世的雷雨却始终都没有落下来。民间有谚,夏至有雷三伏热,那一年夏天,热得异乎寻常。”

我的姐姐也是一个美人,在父亲的宫殿里,只有她的美貌才能和我匹敌。

不同与我的是,她永远容止可观,进退有度,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显现出成为君夫人的潜质。

但我不喜欢她,她的性子就像她出生时候的天气一样令人烦闷。

我总是扬着尖细的下巴在她的寝殿里巡视,借此批评一切可以批评的东西。有一次,我倚在她最喜欢的一株玉树琼花旁,摆出自以为最撩人的姿势,用我所能掌握的最挑衅的声音对她说:

“姐姐知道吗,半夏其实是一种草,有毒的。”

那时候,她已经有了心尖上的人,她的手里始终没有放下卫国世子姬急送来的缣帛,上面写着悱恻的情诗。她甚至没有抬眼看我一下。

“妹妹知道吗,半夏虽毒,姜可解。我虽名半夏,却有姜姓。

姜半夏,是味良药。”

她的尾音拖得委婉悠扬,让我顿时觉得自己只是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

那一年我八岁。我把这场失败归结于,她得到了爱情的力量,而我没有。

其实,她的骄傲应该在于,她名半夏,而非姜姓。没有半夏,姜就只是一块姜,一块又老又丑的姜。

这是我后来才想到的,可惜当时没有急智,已经失去了抢白的先机。

同年冬天,我的父亲将我许给了郑国世子姬忽,那一年我收到了有生以来第一份求爱的缣帛。

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

有女同行,颜如舜英,将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孟姜,德音不忘。

半夏生,木槿荣。舜是和半夏共生共荣的花,姬忽将我比作舜华,我迫不及待地拿到半夏那里向她炫耀。

她只微笑,说了句:“恭喜妹妹。”

不温不火,不急不徐,是她惯有的性子。

我本想向她挥记重拳,却又挥空了。

第2章 连枝

半夏是我唯一的姊妹,可惜我们方枘圆凿,总是合不到一块儿。好在,和兄弟们还算热络,二哥纠、三哥小白,我们年纪相仿,又气义相投。

尤其小白,为人伶俐,大约因为幼年丧母,少了谆谆不倦的人,做起事来就不像纠和半夏一样循规蹈矩。这点和我一拍即合,我便引以为友。

但我以为机灵的,别人却说顽劣。

父亲殿上有个朝臣管夷吾,听说是个饱学之士,便想请来与小白为师。可他死活不允,到处放话说小白朽木难彫,非要去教二哥纠。那人在市井里做过几年皮毛贩子,自有奸商的头脑,在我看来,小白顽劣是假,纠的母亲尊贵却是真的。

可是再尊贵又有什么用?诸儿才是嫡长子!

我自己也有先生,教的是琴棋书画,刺绣女工。成天吟月弄花,这些不着边际的东西,只有半夏学得好,我却不喜欢,常常借故跑去纠的书房。

管夷吾对纠这个呆愣子青赏有加,却不肯待见我。我也不理他的白眼,自顾找个角落安静地坐着。就算这样,他还是要找父亲说项,赶我出去。

后来父亲命朝臣鲍叔牙与小白为师,那人和管夷吾是沆瀣一气的,嫌小白顽劣,也不肯来。请了几次,都称病在家。我很看不上这样的伎俩,早几年为了逃避学刺绣,我就常用偶染微恙的借口。可病能病几时,难不成病到死?

鲍叔牙最终没有病故的本事,倒叫管夷吾给劝来了。听说他们以前合伙做皮毛生意,管夷吾本钱少,却常常分大头。如今他自己不肯来也便罢了,还要叫这个冤大头来攒凑,小白遇师如此,我也只能为他一长叹了。

鲍叔牙来的这天,我大清早就去了小白的书房,两人枯等到隅中,那人才慢吞吞进来。照说年纪不大,行动却像个迟暮老叟,身上靛青的深衣都磨得发白了,松松垮垮也不合身。乱头粗服、毫无师表的一个人,我对他本就没有多大期待,如今一见,还是忍不住要失望一番。

小白上前行拜师礼,一躬到地,他才慢条斯理地开口:“免了免了,公子也不是俗人,日后,这些虚礼都免了吧。”

我跪坐一旁,抬眼偷觑。大礼也受了,体面话也说了,倒是没见他吃亏。看他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叫人恨不得踢上一脚。

小白从我手里接过一盏茶,毕恭毕敬捧上,“听闻先生好茶,俗礼可免,这敬师茶是断不能免的。”

鲍叔牙抱恙在家的几个月,我向人打听了他的喜好:一为食盾鱼,二为饮玲珑,被他引为人生两大乐事。

这季节正是新茶上市,我特意命人去楚地采选了玲珑茶叶的嫩尖,又从母亲堂前的桃花树下挖出一坛去年冬天存下的梅花雪水。煮雪烹茶,满室盈芳。鲍叔牙不愧是茶道里手,一进屋子就叫他闻见了味儿,眯着眼睛一通猛嗅,一脸的称心快意。

他略略欠身,双手接过,捂着茶杯放在鼻尖下细细地闻,又抿了一小口,咂咂嘴,对我笑道:“形奇,色秀,香馥,味醇,真乃神品!如此好茶,鲍叔牙谢过公主!”

我低头看了看身上的侍女服,倒叫他一眼戳穿了。

小白抢道:“先生面前只有学生,哪里来的公主?这里也没有公子。”

小白替我解围,我立刻接了他的话柄:“学生杯茗之敬,还望先生不要嫌弃。”若能定下师徒名份,日后他就不好再赶我了。

未等鲍叔牙开口,就有内侍通报。管夷吾这人就最懂得伺机而动,我才煮了好茶,他就不请自来。鲍叔牙上任第一天,他来捧个人场,大礼见过小白,两人便对坐寒暄起来。他虽认得我,因我穿了下人的衣服,故自始自终也没搭理我。

我本不想拿这么好的茶喂他,但不给他,倒显得我小器了。我总归不能和他一般见识,斟了一杯茶汤,托盘奉上。他侧身一躬,算是给我见了礼。

管夷吾也算是个美人坯,面若傅粉,身如修竹,这两个人在一道,蒹葭倚玉,胜负立现。可我第一眼虽以貌取人,日后也知道鲍叔牙是个藏锋敛锷的人物。不像管夷吾,美则美矣,那点小聪明就全都写在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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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对儿子们的管教甚严,上午礼乐书数,下午就学御射,严寒酷暑,一天也不能耽搁。

我每天都厚着脸皮赖在小白的书房里听先生传道授业,御射却再没人教我了。我是公主,身份尊贵,磕磕碰碰的谁也不能担待。再者,底下的男人是碰我一下都不敢的,又如何教我?

小白和纠玩得畅快,我也只好眼巴巴看着。

小白让内侍用布条把箭头裹成团,用它射纠。这箭打在身上虽疼,却不会伤人。纠挨了打,照本画葫芦,命人制了同样的箭,和小白互射。

纠为人憨厚,一旦中箭就会作势倒下,还会扮出各种痛苦的表情,以娱弟妹。他装死的样子很滑稽,我和小白总是捧腹大笑,然后举手加额以庆胜利。

小白就狡猾得多,除非纠证据确凿,不然他忍着痛,也是断然不会认输的。

因我和小白要好,就会偏袒他,由我做人证,纠也没有办法。我只凭喜好做事,很小的时候就显现出任性的一面,是非正义对我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鲍叔牙总是拢着袖管,倚在一旁呵呵傻笑。若教管夷吾看见,定要摇着头斥责一声:“熏莸无辨,泾渭不分!”他也不对着我骂,我就笑得更欢,权当他在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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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诸儿长我七岁,当我们还在用假弓假箭胡闹的时候,父亲就带他出去狩猎了。

他打了猎物回来,也不会忘记和我们分享。栖梧宫里的夜宴,居于正座的少年,华衣玉冠、俊朗非凡,举手投足已有王者气象。纠和小白在他面前,总是显得稚齿。

烤箅子上炙着腌好的肉,等肉熟了,会由诸儿分给我们。我总是从自己的位子上挪到他身边,我喜欢跟着他,能不离左右,仿佛就是一种荣耀,足够让其他弟妹羡慕了。

他用薄刀劈了最好的一块肉放在我面前。我伸手去拿他的醴酒,被他挡下了,只给我柘浆。

我悄悄说:“你看彭生长得真丑,又黑又胖,就像你猎回来的豕。”

彭生是父亲最小的儿子,还在襁褓里,吃不动肉,我很高兴不用再分他一份。其实我们也吃不完,但我总是想从诸儿那里分到更多。希望多得一些兄长的眷顾,是年幼孩子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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